北京自建都以来,数千年的历史为北京的文化留下了深厚的积淀。北京共有56个民族,各民族在北京的发展进程中,相互吸收和借鉴,形成了独具地方特色的北京民族文化。
在文化艺术方面 自八十年代中期以来,在文化部、全国文联以及国家民委的领导下,北京市进行了民间故事、民间谚语、民间歌谣、民族歌曲、民族舞蹈等集成工作。九十年代北京市民间文艺家协会又发起编写《北京市民俗大全》的工作。民族民间艺术受到空前的重视,许多中断多年的民间花会恢复了活动,无数身怀绝技的民间手工艺人获得了社会荣誉。现在许多北京市的小学在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过程中,把民族艺术教育引入了课堂,受到学生和家长的欢迎。 不同年龄段的群众对民族艺术的爱好与参与,使得民族艺术的发展有了可靠的保证。
在文学创作方面 1980年7月在北京召开了建国后第一次“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会议”会议通过了《纪要》以及创办全国第一个专门刊载少数民族作家作品的杂志《民族文学》、举办少数民族文学评奖、举办中国作家协会文学讲习所少数民族作者班的决定,这些对少数民族作家和少数民族文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许多少数民族的知名作家,他们的作品为我们带来了文学的享受。如《四世同堂》的作者老舍先生(满族)、蒙古族着名作家萧乾、满族红学专家瑞木蕻良、《李双双小传》的作者蒙古族作家李准、《穆斯林的葬礼》的作者回族女作家霍达等。
在影视出版方面 以成功举办“北京民族电影节”为标志,少数民族文化得到进一步拓展。北京民族电影节期间,通过数字电影放映车在全市街道、乡村及部分高校、中小学进行公益放映,北京市政府网站“首都之窗”实现网上虚拟影院放映。展映120部建国以来的优秀民族题材电影。包括:《内蒙人民的胜利》(蒙古族)、《山间铃响马帮来》(苗族、哈尼族)、《神秘的旅伴》(瑶、彝族)、《暴风中的雄鹰》(藏族)、《芦笙恋歌》(拉祜族)、《牧人之子》(蒙古族)、《五朵金花》(白族)、《草原晨曲》(蒙族)、《金玉姬》(朝鲜族)《刘三姐》(壮族)等。这些电影涉及40个少数民族,全面反映了各少数民族的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 北京市重点对牛街礼拜寺、东四清真寺、雍和宫等20余处文物进行了修缮、保护。到目前为止,国务院先后公布了三批共1377项国家级非遗名录项目,北京市共有国家级非遗项目86项,其中第一批13项,第二批44项,第三批14项。在两批103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景泰蓝制作、老字号清真食品制作技艺等9项民族传统技艺文化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还支持建设了以北京中华民族博物院为代表的一批民族文化博物馆、少数民族名人故居博物馆。通过大投入大扶持,民族文化得到较为全面和完善的保护。
此外,在书画艺术、音乐舞蹈、戏剧表演、史学研究等诸多领域,都活跃着一大批优秀的少数民族工作者,他们为丰富民族文化,繁荣民族艺术做出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