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首页 |  刊社简介 |  行业动态  |  本刊动态  |  投稿须知  |  期刊征订  |  广告合作  |  联系我们        
 
 
新闻快讯: 北京城市管理学会举办“门前三包”公益发布会 [ 06-29 ] 北京:整治乱停车 二环内最严执法 [ 05-12 ] 把握新时代 再创新辉煌--记2018年《城市管理与科技》编辑委... [ 09-11 ] 《城市管理与科技》作为支持媒体参加“第二届海峡两岸城市... [ 08-26 ]
 
   
 
理事会 杂志社概况| 编委会| 理事会| 通讯员队伍|
 
 

《城市管理与科技》杂志理事会是以杂志为纽带成立的松散型学术、信息交流机构,由全国各地城市管理部门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学术机构组成,宗旨是:以《城市管理与科技》杂志为平台,加强全国城市管理部门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交流,共享信息资源,优势互补,共同探讨建设和谐社会所需要的城市管理理念、手段、方法,提高国内城市管理水平,同时提高理事单位的社会知名度。

理事会成员 


理事长

陈文占  北京城市管理学会原理事长



副理事长

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母秉杰 董事长 

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李大维 董事长 

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李雅兰 董事长 

北京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林雪梅 董事长 

北京市朝阳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 皮 猛  主?任

北京富邦智慧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王中明 总经理


理事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邓乃平   局长 

北京人民广播电台                 陈晓海   副总编 

北京市东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韩卫国   主任 

北京市西城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宋甲乐   主任 

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刘炳起   主任

北京市海淀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赵  寒   主任

北京市丰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姜东升   主任

北京市石景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张玉国   主任

北京市门头沟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占永谦   主任

北京市房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李爱军   主任

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郝蔚泉   主任

北京市顺义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赵振英   主任

北京市大兴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闫德强   主任 

北京市平谷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李  臣   主任

北京市怀柔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喻永刚   主任

北京市密云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李长全   主任

北京市延庆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鲁世宽   主任

浙江省湖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莫雨民   局长

湖北省黄石市城市管理局           邹红军   局长

北京市城市管理研究院             张海兵   院长

北京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           李晓辉   主任

北京博越捷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安英杰   总经理

北京市城市管理高级技术学校       孙淑华   校长


《城市管理与科技》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城市管理与科技》杂志是国内城市管理领域的知名杂志,杂志理事会是在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的关心和支持下,以《城市管理与科技》杂志为纽带而成立的松散型行业交流机构。
    第二条 《城市管理与科技》杂志理事会成立宗旨是:以《城市管理与科技》杂志为平台,加强全国城市管理部门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交流,共享信息资源,优势互补,共同探讨建设和谐社会所需要的城市管理理念、手段、方法,提高国内城市管理水平,同时提高理事单位的社会知名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城市管理与科技》杂志理事会由全国各地城市管理部门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学术机构、社会团体组成,设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理事,并设秘书处负责理事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城市管理与科技》杂志理事单位资格:凡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和良好的信誉,并愿意履行本章程相应权利和义务的单位,方可成为理事单位。加入理事会的单位填写《城市管理与科技》杂志理事会登记表,经理事会确认后成为正式会员,并由理事会颁发荣誉证书。
    第五条 理事长原则上由社会知名人士担任,经理事会会议选举产生。秘书长由《城市管理与科技》杂志主编兼任。

    第三章  理事单位的权利
    第六条 各理事单位可获得免费提供的北京市城市建设与管理相关的政策咨询。
    第七条 各理事单位可优先在《城市管理与科技》杂志上刊登符合杂志要求的单位形象宣传或论文。
    第八条 在每期《城市管理与科技》杂志及杂志社官方网站“理事会”栏目中(http://www.bjmac.gov.cn/pub/guanwei/M/)刊登各理事单位的名称和理事代表名字。
    第九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理事年会一次,邀请北京城市管理部门的领导参加,介绍北京城市管理部门的需求及工作安排,以便企、事业类理事单位能够更好地配合政府部门的工作。同时,也将企、事业理事单位的需求反馈给政府部门,以便政府部门及时调整政策,更好地为民服务。通过理事会会议,增进理事单位友谊,增强相互交流。
    第十条 理事会专题会议不定期召开,理事单位可以自愿参加。
    第十一条 理事单位每年可免费在《城市管理与科技》杂志上刊登两次彩页宣传,副理事长单位每年可免费在《城市管理与科技》杂志上刊登三次彩页宣传,并可视情况进行跟踪报道。
    第十二条 理事单位可获赠每期《城市管理与科技》杂志5份,副理事长单位可获赠每期《城市管理与科技》杂志10份。

    第四章 理事单位的义务
    第十三条 各理事单位应遵守本章程,维护自身的良好信誉,支持理事会各项工作和活动。
    第十四条 按规定缴纳理事会会费。各理事单位应提供年会费:副理事长单位人民币5万元,理事单位人民币3万元。
    第十五条 按本理事会章程规定提供本单位需要宣传的资料。
    第十六条 理事会成员单位指定专门的联系人,对办刊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提高期刊质量,改进办刊工作,共同办好《城市管理与科技》杂志。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城市管理与科技杂志社,其他未尽事宜应由理事会会议决定进行修改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