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挂失与补卡

日期:2018-11-14 17:22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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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社保卡预挂失

  1.预挂失 

  社保卡丢失的,应先进行预挂失。预挂失有三种方式:

  (1)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96102”进行电话预挂失;

  (2)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区社保经办机构、街道(乡镇)社保所卡服务网点进行书面预挂失;

  (3)到区社保经办机构、街道(乡镇)社保所卡服务网点或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社会保障卡自助服务终端机上进行预挂失。

  2.撤销预挂失 

  (1)预挂失的有效时间为10天,超过有效时限自动解挂;

  (2)如果在预挂失有效期内找回社会保障卡,急需看病就医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区社保经办机构、街道(乡镇)社保所卡服务网点办理撤销预挂失手续。

  二、社保卡正式挂失与补卡

  办理条件: 

  持卡人社保卡遗失后确定无法找回的,可申请社保卡正式挂失与补卡。

  办理材料: 

  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由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到就近区社保经办机构、街道(乡镇)社保所卡服务网点进行办理。

  社保机构地图

  线上办理: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办理,通过“北京12333”或“北京社保 ”APP、微信公众号办理。  

  办理时间:

  窗口办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线上办理时间为每天6:00-22:00。

  办理流程:

  社保卡预挂失和正式挂失

  社保卡预挂失和正式挂失

  社保卡预挂失和正式挂失

  

  社保卡预挂失和正式挂失 

  办理时限: 

  4个工作日。

  领取时提供材料:

  申请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办理费用: 

  20元。

  相关提示 

    1.凡办理了正式挂失和补卡手续的,不能撤销正式挂失。

    2.在特殊情况下(如行动不便、高龄等)可委托他人代办,挂失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3.在补卡期间,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需主动出示《领卡证明》,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额现金垫付;领取新的社保卡后,持新的社保卡按原流程进行医疗费用手工报销。

    4.若《领卡证明》丢失,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申办的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补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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