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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管理学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环卫运输记录单管理办法扩大使用范围的通知 (京管发〔2019〕33号)

日期:2019-03-20

  各区城市管理委,北京环卫集团、首钢生物质能源公司、国中生物科技公司、一清百玛士公司、南宫生物质能源公司:

  按照市财政局和我委联合制定的《<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调控核算平台资金核算管理办法>和<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公用〔2018〕2895号)要求,为做好生活垃圾处理调控核算平台运行管理,计量、统计、审核各区和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垃圾量数据,自2019年4月起,在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中全面使用环卫运输记录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有渗沥液外运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以及我委规定的其他设施均需使用环卫运输记录单。

  二、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使用的环卫运输记录单分别由市级设施运行管理单位、区设施属地监管单位自行负责印制,样式参见我委《关于印发实施新修订的生活垃圾粪便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检查考评办法的通知》(京管发〔2018〕120号)。

  三、使用环卫运输记录单的相关设施应按要求填写环卫运输记录单,确保数据准确、逻辑一致。

  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具体运行管理单位或属地监管单位负责汇总已填写完整的环卫运输记录单,并进行初审。

  五、经汇总和初审后的环卫运输记录单由市级、区级设施具体运行管理单位或属地监管单位按要求定期提交。2019年4月1日起,环卫运输记录单使用情况纳入生活垃圾粪便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检查考核。

  六、区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在使用环卫运输记录单同时,应按照我委《关于开展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计量称重系统升级改造工作的通知》(京管函〔2019〕81号)要求,加快建设并完善终端计量称重系统,保障终端控制系统能与市级平台无缝对接,确保实现数据的联动、一体化管理,并逐步实现计量称重系统对环卫运输记录单的替代。

  特此通知。

  北京城市管理学会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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