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管理学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备案事项程序文书的通知(京管发〔2018〕106号)
各相关区城市管理委,各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相关备案事项的受理与办理工作,我委制定了《石油天然气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备案》事项的程序及有关文书。现予印发,请各区城市管理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区开展备案工作的方案,并向社会公示办理及联系方式,确保备案工作于2018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各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按要求做好备案准备。
特此通知。
北京城市管理学会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