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北京市小公共汽车管理条例》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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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经济、交通\其他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 [成文日期]  ----
  4. [实施日期] 2010-12-24
  5. [废止日期]  ----
  6. [发文字号]  ----
  7. [有效性] 有效
  8. [发布日期] 2010-12-24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北京市小公共汽车管理条例》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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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废止《北京市小公共汽车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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