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文机构]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成文日期] 2019-03-29
- [实施日期] 2019-04-15
- [废止日期] ----
- [发文字号] 京建发[2019]161号
- [有效性] 有效
- [发布日期] 2019-04-11
关于推行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化证书的通知
京建发〔2019〕161号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建筑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切实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工作,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以“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目标,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模式,应用电子签章、二维码等技术工具,自2019年4月15日起,注册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逐步推行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以下简称“电子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子证书的应用范围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许可的注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二、电子证书样式
电子证书以加盖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审批专用章电子签章的PDF格式文件为载体,证书规格为A4(竖版,具体样式见附件)。
电子证书不分正本或副本,证书承载信息包含证书编号、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主要负责人、单位地址、经济类型、许可范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证书状态、验证二维码、颁发机构电子签章、备注信息。
三、电子证书的获取及使用方式
(一)电子证书的获取方式
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可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网站:http://zjw.beijing.gov.cn/)
(二)电子证书的使用方式
建筑施工企业在办理工程投标、建筑施工许可手续或项目安全监督备案等业务时,应持自行打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工程建设单位或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可通过查询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方网站或扫描证书左下方二维码的方式对自行打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进行验证,确认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与网上公示信息完全一致且证书状态为“有效”时方才有效。
(三)电子证书的验证方式
1.官方网站验证:使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方网站上的“查询中心”栏目进行查询验证。(网址:
http://zjw.beijing.gov.cn/bjjs/bszn/cxzx)
2.二维码验证:扫描安全生产许可证左下方的二维码,查看安全生产许可证详细信息和状态。
(四)电子证书的动态管理
1.建筑施工企业出现以下情况时,将无法通过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打印”业务下载打印安全生产许可证:
(1)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注销或者被吊销的;
(2)企业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暂扣期间的。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间,安全生产许可证二维码验证或网上公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状态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法正常使用。
2.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单位地址、经济类型等信息发生变更时,建筑施工企业应及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业务,确保网上公示信息及时更新。
3.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上公示信息为准,自行打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与网上公示信息不一致的,一律视为伪造。建筑施工企业应妥善保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防范其他单位和个人冒用或篡改。
四、过渡期
1.本市自2019年4月15日起开始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不再制发纸质版安全生产许可证。
2.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不再办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破损换证”、“建筑施工企业增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筑施工企业遗失补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三项业务。建筑施工企业可通过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打印”业务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
3.自2019年4月15日起,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业务(“重新核定”事项除外),审批通过后一律换发电子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纸质版安全生产许可证继续有效,企业可自愿申请更换电子证书,更换后原纸质版证书作废。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3月29日
(联系人:陈娜娜、于剑;联系电话:55597178、55597177)
附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