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六”车用汽油、柴油新标准颁布
政策文件: 车用汽油(北京市地方标准)
“京六”车用油品标准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已于10月20日正式发布了北京市第六阶段《车用汽油》(DB11/238-2016)和《车用柴油》(DB11/239-2016)标准,两项标准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京六”车用油品标准实行自然换置,置换期从2017年1月1日到2017年2月28日。即2017年3月1日起,市工商部门将依据相关法规及新标准加大对流通领域成品油商品质量抽查检测频次,加强车用燃油质量监管力度,严禁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新标准要求的车用燃油。
相较“京五”标准有8大亮点
车用汽油
亮点1:加严烯烃含量限值。
亮点2:加严芳烃和苯限值。
亮点3:加严车用汽油的蒸气压并更加精细化。
亮点4:加严车用汽油的馏程50%蒸发温度限值。
车用柴油
亮点1:加严多环芳烃的含量。
亮点2:增加B5车用柴油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亮点3:在柴油中加入清净剂。
亮点4:根据油品炼制工艺的变化,对车用柴油的密度、运动粘度、闪点等指标进行调整。
“京六”车用油标准实施可有效减少污染排放
车用汽油
1、车辆颗粒物排放降幅达10%。
2、非甲烷有机气体和氮氧化物总体上能够达到8-12%的排放削减率。
车用柴油
1、氮氧化物下降4.6%。
2、颗粒物下降9.1%。
3、总碳氢化合物下降8.3%。
4、一氧化碳下降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