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启动 年缴费标准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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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启动 年缴费标准不变

日期:2019-04-24 09:06    来源: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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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发布2019年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原标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启动

  市人力社保局近日发布了2019年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2019年4月起至12月10日,城乡居民可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所或村委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2019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缴费标准与2018年保持一致,最低标准为每年1000元,最高标准为每年9000元。凡是年满16周岁,并且不是在校生、不在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内的本市户籍人员,都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年的4月1日至12月10日是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期,参保人可在此期间在本人开立的专用存折中存入足额保险费,缴纳当年的参保费用。

  本市还将继续对符合缴费补贴条件的参保人给予补贴,分为四个档次:对选择缴纳最低标准及2000元(不含)标准的,每人每年补贴60元;选择2000元至4000元(不含)的,每人每年补贴90元;选择4000元至6000元(不含)的,每人每年补贴120元;选择6000元到最高缴费标准的,每人每年补贴150元。

  新参保人员需要在代扣银行开通专用账户。目前,本市的代扣银行共有3家,分别是北京银行、北京农商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参保人户口在东城、西城或经济开发区的,在北京银行开户;户口在北京其他区的在北京农商银行开户;另外,北京所有地区的参保人都可以在邮政储蓄银行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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