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于2007年4月5日公布,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提高审计工作的透明度,根据《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北京市审计局编制了《北京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北京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北京市审计局的网站上查阅,也可以到北京市审计局(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甲2号)领取。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北京市审计局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北京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公开形式
北京市审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方式公开:
1.通过“首都之窗-北京审计”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网址为:http://www.bjab.gov.cn。
2.通过北京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室查询,接待室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甲2号;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时——18:00时;联系电话010-63356789。
3.通过市级档案馆、图书馆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4.其他方式:通过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北京市审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在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北京市审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在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北京市审计局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北京市审计局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受理机构:北京市审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甲2号
联系电话:010-63356789
传真号码:010-63356335
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甲2号
电子邮箱:gksq@bjab.gov.cn(仅用于咨询,不作为受理渠道)
邮政编码:100054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时——18:00时。
(二)申请的具体步骤
1.提出申请
向北京市审计局提出申请的,可以在线提出或填写《北京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北京市审计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也可以到北京市审计局受理机构处领取。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名称、生成日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的提示。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提出申请:
(1)在线提出申请。申请人通过我局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在线提出申请,网址为http://www.bjab.gov.cn;
(2)信函、传真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或传真件相关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北京市审计局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北京市审计局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进行咨询。
2.登记
对于有效的申请,北京市审计局须进行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北京市审计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北京市审计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在法定时限内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答复
收到申请后,能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给予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申请人。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北京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1)属于应当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出具《北京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需要延长公开期限的,应说明延长的理由和期限;
(2)属于不予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出具《北京市审计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并告知其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北京市审计局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该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该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出具《北京市审计局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出具《北京市审计局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
(5)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出具《北京市审计局政府信息补正申请通知书》;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如能作区分处理,应当告知申请人,出具《北京市审计局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
(三)收费
北京市审计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遵照《北京市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
三、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北京市审计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北京市审计局监察处举报。
举报电话:010-63358034
电子邮箱:gkjd@bjab.gov.cn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甲2号
邮编:100054
接待时间:9:00时——18: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北京市审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