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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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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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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于20071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851日起施行。

根据《条例》,本机关所掌握的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凡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本机关编制了《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也可以通过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大厅获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方式公开:

1.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网址为: http://jtw.beijing.gov.cn/

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网址为:http://jtw.beijing.gov.cn/zfzd/

2.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大厅查询。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大厅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南里甲9号首发大厦B座;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3013:30—17:30;联系电话010-12328

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政府信息公开大厅位于北京西城区北礼士路22;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 ( 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1:3013:30—17:30;联系电话010—68348157

3.通过同级档案馆、图书馆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4.其他方式:通过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自20085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受理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南里甲9号首发大厦B

联系电话: 010-12328

传真号码: 010-57078017

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南里甲9号首发大厦B

邮政编码:100073

电子邮箱地址:gkb@bjjtw.gov.cn

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3013:30—17:30

2)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

受理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22

        联系电话 :010- 68348157

  传真号码 :010- 68344278

        通信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22

  邮政编码 :100044

  电子邮箱地址 :zfzdgkb@bjjtzf.gov.cn

  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 ( 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1:3013:30—17:30

(二)申请的具体步骤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名称、生成日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的提示。同时请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单位证明(指法人或组织),代理申请的请提供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四种途径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送至本机关信息公开受理邮箱。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网址为:http://jtw.beijing.gov.cn/

邮箱为:gkb@bjjtw.gov.cn

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

网址为:http://jtw.beijing.gov.cn/zfzd/

邮箱为:zfzdgkb@bjjtzf.gov.cn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4)网页申请。请登录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门户网站首页,根据页面相应提示提交申请。

     网址为:http://jtw.beijing.gov.cn/

特别说明:

申请人申请获取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方面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进行咨询。

2.登记

对于有效的申请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在法定时限内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答复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行政机关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答复申请人或者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的,期限中止。中止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期限内,障碍消除后期限恢复计算。期限的中止和恢复,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情况。

收到申请后,能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给予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申请人。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1)属于应当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需要延长公开期限的,应说明延长的理由和期限;

2)属于不予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出具《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并告知其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该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该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出具《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出具《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

5)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出具《政府信息补正申请通知书》;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如能作区分处理,应当告知申请人,出具《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

       三、救济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监察部门举报。

 1)北京市交通委员

举报电话:010-57079510(驻市交通委纪检监察组)

来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南里甲9号首发大厦B

邮政编码:100073

电子邮箱地址:tousu@bjjtw.gov.cn

2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

举报电话:68312865

举报网址:http://jtw.beijing.gov.cn/zfzd/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22

邮编:100044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3013:30—17:3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行政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四、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个人)姓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申请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代理人姓名或名称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人:

电子邮箱:

提出申请的方式

当面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网页申请

受理机关名称

 

所需的政府信息

名称:

文号:

或者其他特征描述:

获取方式(单选)

当面领取  邮寄

政府信息的载体形式(单选)

纸质文本  光盘

所需政府信息的用途

具体用途                                       

类型: 生产生活科研查验自身相关信息其他

申请人签名(盖章)

 

申请时间

     

经办人

 

回执编号

 

使用指南:

1.本文本适用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向行政机关提出的申请行为。

2.最后两项由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