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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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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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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根据《条例》,本机关所掌握的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凡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本机关编制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阅读《指南》。
《指南》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即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也可以在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窗口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方式公开:
1.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网址为:zjw.beijing.gov.cn
2.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公开。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5号楼;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联系电话:010-55597131,010-55597018
3.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载体公开。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受理机构: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窗口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5号楼
联系电话:010-55597018,010-55597131
传真号码:010-55597054
通信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邮政编码:101160
电子邮箱地址:bjjsxxgk@163.com(仅用于咨询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不作为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
在线申请:登录我委网站(zj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栏目中点击“依申请公开”,根据“填写说明”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表。(建议使用ie浏览器)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二)不予公开范围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不为公众所知悉、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他人身份、通讯、健康、婚姻、家庭、财产状况等个人隐私信息的;(4)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其他不予公开的。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行政机关不得公开。
(三)申请的具体步骤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政府信息公开窗口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zjw.beiji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名称、生成日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的提示。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提出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当场提出申请。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网页申请。登录我委网站(zj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栏目中点击“依申请公开”,根据“填写说明”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表。
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
(2)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3)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4)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提供相关申请手续的电话咨询服务。
2.登记
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工作人员对于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
3.答复
收到申请后,能当场答复的,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工作人员将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申请人。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三、救济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监察处举报。
举报电话:010-55597075
电子邮箱:jwjcts@126.com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
邮政编码:101160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