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政协常委会会议决定 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召开时间调整为今年1月12日 吉林讲话
1月4日上午,政协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召开。会议决定,因工作需要,政协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召开时间调整为2019年1月12日。市政协主席吉林讲话。
市政府秘书长靳伟通报了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工作情况,委员分组讨论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和提案工作报告(草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协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日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委员分组办法和各组召集人名单》《政协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成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政治决议起草小组的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审议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
会议讨论了联合建议书,并决定予以接受。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协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增补委员的决定》。会议表决决定,因职务变动原因,王明哲等3名同志不再担任十三届市政协委员。会议表决决定,接受学诚、尹卫东请辞十三届市政协常委、委员。
会议还书面通报了市政协财政预算民主监督组、城市管理民主监督组、新闻舆论民主监督组、法治建设民主监督组、民生建设民主监督组2018年工作报告。
吉林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共北京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把中央大政方针和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到市政协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全国政协党组关于全国政协系统开展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学习研讨活动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推动人民政协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发挥好专门协商机构作用这一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新方位新使命,坚持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加强队伍建设。要全力做好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筹备工作,各位常委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此前召开的政协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十八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执行主席和常务委员分组名单、各次全体会议主持人名单、大会发言题目和发言人名单,《政协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主席会议关于任免办公厅副主任、专门委员会副主任、研究室副主任的决定》和《政协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主席会议关于免去学诚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市政协副主席杨艺文、程红、李伟、牛青山、林抚生、于鲁明、刘忠范、燕瑛,市政协秘书长严力强出席会议。(范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