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研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社区治理等事项 市长陈吉宁主持
4月24日下午,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社区治理等事项。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吉宁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指出,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基本功,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学习,找好用好法律顾问,常抓不懈强化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要建立行政执法绩效考核制度,将其纳入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将绩效管理落实到岗到人,进一步优化配置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效率。
会议听取了2018年一季度首都环境建设考评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展情况汇报,指出,城市环境治理要坚持问题导向,反复抓、抓反复,不断巩固治理成效,避免问题反弹。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增加群众为治理工作打分比例,加大媒体监督曝光,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共治。要研究建立机制,发挥街巷长作用,确保发现问题与执法检查挂钩,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要落实基层责任,细化考核奖励制度,解决好门前堆物堆料问题,强化源头控制、鼓励就地消纳建筑垃圾渣土。
会议研究北京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时指出,社会救助制度是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最终保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要进一步制定好实施细则,密切协作,抓好落实,做好政策解读和引导,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帮扶。
会议研究了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北京市基层社会治理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指出,城乡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要简化考核指标,以群众满意度为主要检验标准,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要建立社区工作者责任清单,明确权责,使其集中力量为百姓办事。社区工作者是群众的一分子,要扎根基层,服务群众,成为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
会议研究了健全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及分工方案。
会议还就“五一”期间全市安全稳定工作作出部署,指出,一季度安全问题形势严峻,各区各部门要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安排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切实做到在岗在职在责,确保城市安全稳定运行。
会前进行了集体学法,中纪委国家监察委法规室纪检监察员陈三坤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作辅导报告。会议指出,《监察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要深刻认识《监察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将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自觉接受监察监督,全力推动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方芳 高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