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管理学会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日期:2019-04-16 15:07    来源:北京城市管理学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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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北京城市管理学会严格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和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深化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和建筑垃圾综合治理等道路扬尘污染管控工作。截至2018年,全年处罚违规渣土车辆24966台次,85座建筑垃圾临时处置设施投入运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和资源化处置率接近63%。城市道路机械化作业率达到90%,组合工艺作业覆盖率达到89%,道路尘土残存量同比下降15%。

  一、工作措施和进展

  (一)深化道路清扫保洁,尘土残存量进一步降低

  一是完善作业标准优化作业工艺。印发了《关于加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工作的通知》,细化了城市道路分级标准,增加了一、二级道路洗地作业频次,明确了各级城市道路尘土残存量控制指标,强化了冬季午间洗地和重污染天气道路应急响应作业。指导各区在具备机械化作业条件的人行步道和街巷开展小型机械作业。会同市交通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高速公路清扫保洁工作的通知》,明确了高速公路清扫保洁责任主体,责任范围,作业标准,提出了对局部污染路段开展冲洗作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高速公路清扫保洁作业标准。

  二是提升道路机械化作业能力。为进一步做好精细管理,印发了《关于开展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等级划分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区对全市1.78亿平方米城市道路实施了分级管理。根据市城市管理委和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北京市环境卫生作业预算定额》标准,对各区各级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能力进行了测算,指导各区增加清扫保洁机械化设备。2017、2018两年,全市新增各类清扫保洁作业车辆近1000台,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能力持续提升。

  三是持续开展尘土残存量检测工作。依据《城市道路路面尘土残存量检测方法》(DB11/T 1204-2015),每月对90条城市道路的900个采样点进行尘土残存量监测,定期公布检测结果,以此督促属地区、街和环卫作业单位,加强扬尘源管控,严格落实清扫保洁作业工艺和标准,确保道路尘土残存量得到有效控制。

  四是认真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北京市空气重污染指挥部办公室要求,修订了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及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工作应急预案,更新了应急响应重点城市道路台账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明细。2018年,共启动重污染应急预案10次27天,全市出动作业人员101.9万人次、车辆12.7万台次。

  (二)推进建筑垃圾治理,处置能力显着提高

  一是持续开展建筑垃圾运输治理工作。按照2018年印发的渣土运输规范管理工作方案和强化整治措施,持续落实联合督导、工作例会、考核评价、案件移送和联合惩处等工作机制。2018年全年,全市共组织开展联合督导、联合执法检查2587次,处罚建筑垃圾车辆24966台次、处罚工地2846处次。同时,联合公安环食药旅安保部门,在渣土车专项整治行动中,重点打击行业中的涉黑涉恶行为,全市拘留存在阻碍执法、乱倒乱卸渣土、使用伪造准运证等40余人。截至目前,全市取得渣土运输资质的车辆由3700余台增加到5000台左右,准运车辆月均在线率提高至90%左右,“黑车”数量大幅度降低。

  二是强化建筑垃圾源头管控。多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居民住宅小区装修垃圾规范管理专项行动的方案,将建筑垃圾消纳许可、准运许可、企业经营许可作为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和拆除工程备案告知条件;将居民小区装修垃圾清理责任由个人调整为物业服务企业;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费用单独列项计价。明确提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履行运输车辆“进门查证、出门查车”管理职责。在行政许可应用上形成了闭合。

  三是大力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能力。制定了加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的意见,印发了积存拆除垃圾清理工作方案和北京市建筑垃圾分类消纳管理办法,指导各区对积存拆除垃圾进行普查,采取资源化处置、暂存覆盖、应急填埋等多种方式,因地制宜,就地综合处置建筑垃圾。截至2018年底,4座资源化处置工厂,85座现场临时设施陆续投入运行,全年实际接收拆除垃圾6000万吨以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和资源化处置率接近63%。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和任务

  (一)紧紧围绕打赢蓝天保卫战,做好道路清扫保洁

  以落实蓝天保卫战重点任务为契机,以推进环卫劳动定额落实为牵引,细化城市道路分级管理,优化车辆能源结构,实施道路深度保洁,扩大道路尘土残存量检测范围,控制道路扬尘污染,促进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是高标准做好道路清扫保洁工作。依据环卫劳动定额测算标准,下达2019年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车辆购置任务,继续提升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区作业能力。按照2018年发布的新标准、新要求,继续强化城市道路、背街小巷保洁力度,强化道路冲洗作业,城市道路“冲、扫、洗、收”组合工艺作业率达91%。会同市交通委加强对高速公路清扫保洁进行检查,提升保洁质量。

  二是持续提升道路作业能力。大力推进环卫车辆电动化,新增和更新的环卫车辆基本采用新能源车,加强道路作业车辆污染防治管理,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环卫车辆。

  三是加强道路作业监管检查。进一步强化城市道路尘土残存量监测,扩大检测道路数量和范围,面向社会定期通报考核评价结果。逐步完善环卫车辆监管平台,探索线上与现场相结合的检查新模式。

  四是做好重污染天气保障工作。按照“响应及时、准备充分、保障规范、落实有力”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组织各区各单位对重点道路增加清扫保洁作业频次,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和处置场所强化扬尘管控。

  (二)扎实推进建筑垃圾治理试点,抓好运输和处置工作。

  以规范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强化源头管控、推动资源化处置等综合管理为抓手,以“源头减量化、运输规范化、处置资源化、利用规模化”为重点,进一步抓好建筑垃圾管理,提升治理水平,完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试点任务。

  一是进一步加强运输管理。持续开展运输联合督导、日常检查、工作例会、案件督办和移送工作,细化移送案件处理质量的考核评价,实现2019年全年建筑垃圾运输违法违规案件处理率达90%以上。

  二是持续推进积存垃圾清理。继续指导各区利用堆置消纳、暂时存放和资源化处置等方式加强积存拆除垃圾清理,8月底前,将全市积存的571个点位的3695.76万吨建筑垃圾全部清理完毕。

  三是加强建筑垃圾处置监管。开展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堆体安全隐患排查。继续推进填埋场、资源化处置场(固定、临时)加装扬尘在线视频和车辆进门识别、出门车轮冲洗监控的“进门查证、出门查车”系统,并与建筑垃圾行政许可平台对接,逐步实现车辆物联网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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