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上午,通州区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暨散乱污治理工作推进会。2019年,通州将加强对“散乱污”企业(作坊)的排查和整治力度,对证照不全及违法排放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行业、企业进行整治,实现“动态清零”。
2019年,通州区将重点整治无证无照、无行业许可手续、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环境脏乱差、不符合城市副中心区域定位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重点对产业聚集区、闲置厂房、已腾退畜禽养殖地及工业大院、闲置或退出养殖种植的设施农业大棚、村及个人出租厂房、农机具厂站、再生资源回收集中地、村边林边散落院落或厂房、村内出租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民宅及各工业、产业园区等进行整治。
在巩固近年“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通州将以乡镇、街道为主体,调动村、社区力量,发挥网格监管功能和作用,加强乡镇、街道对辖区“散乱污”企业(作坊)的排查力度和整治力度,对证照不全及违法排放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行业、企业进行整治,实现“动态清零”。
根据工作安排,4月底前,各乡镇、街道以村、社区为单位开展“散乱污”企业大排查,对重点区域内及其他区域内的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逐一排查。排查过程中对现状环境(包括生产车间、生产设备、污染物产生、排放环节)、污染防治设施及运行、证照等进行拍照,对生产地点进行定位,建立乡镇、街道涉嫌“散乱污”企业台账。
会议要求,各乡镇、街道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涉嫌存在无证无照、无行业许可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无废物处置手续或手续不全、偷排偷放污染物(暗管、渗坑、不正常使用治理设施)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实行日报制,每月30日前汇总当月台账上报。
会议强调,各乡镇、街道结合一般制造业退出及禁限目录要求,对上账“散乱污”企业采取清退搬迁、整治提升两种方式。清退搬迁方式适用于属于禁限目录内或乡镇、街道清退计划内、偷排偷放、涉及违建及重大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行为;整治提升方式适用于证照及手续齐全、符合通州区产业定位、符合乡镇、街道远期发展定位、符合办理合法手续要求且有能力进入园区并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可达标排放的生产经营行为。
会上,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永乐店镇、潞城镇等相关单位分别就开展污染防治相关工作进行了汇报。
副区长张德启参加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