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本人在2019年3月11日20:40在黑山扈乘坐584路40416561号车组至颐和山庄,该车组女监票员,未按规定使用语音报站器。
处理单位:公交集团公司
回复内容:
来信人:
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针对您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针对反映的584路40416561号车组晚班女监票员语音报站器未按照企业规定使用问题,车队已调取录像与监票员进行沟通,监票员也深刻意识到未规定操作语音报站器内音会导致乘客坐过站、下车未刷卡等情况出现,其表示今后一定按照企业七项服务规范执行,建设人民群众满意公交。
同时我们已按企业相关规定进行了处理。希望您今后再次乘坐本线路。车队于2019年3月28日13:10与您电话沟通,您表示理解。
感谢您对公交行业的关注,欢迎您继续监督我们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