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7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伟
各位代表:
我受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是市十五届人大的届首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市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历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各项决议,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主动、担当、精准、有效的工作理念,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立良法、求实效、保落实、促善治,各项工作实现良好开局。
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共召开常委会会议10次、审议议题74项,制定法规5部、修改9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3个,开展执法检查2项、专题询问2项,通过有关法规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议决定7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58人次,组织各类代表活动361次,督办议案4项,督办建议、批评和意见1064件。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特色和优势所在,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常委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安排,严格执行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健全常委会党组工作机制,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始终。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常委会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看北京首先从政治上看”的要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强化政治机关属性。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建立起覆盖常委会党组成员、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常委会机关党员干部的四级联动学习制度,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党组会议、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的首要议题、首要内容,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健全完善常委会党组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就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安排以及人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重大事项,全年报告85次;就立法规划编制、重要法规审议、重点议题监督等事项,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委深改委会议研究决定13次;落实党组向市委报告工作制度,每半年报告一次全面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
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常委会主动推进中央有部署、市委有要求、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符合人民群众期盼、属于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比如,及时召开交流会,对全市各级人大学习好研究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提出要求、作出部署,推动学用结合、以用促学。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修改本市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召开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座谈会,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贯彻党中央关于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研究起草本市实施意见,报请市委审议印发。围绕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和抓好“三件大事”、打好“三大攻坚战”,特别是贯彻实施新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治理“大城市病”、保障改善民生,统筹安排常委会议题和重点工作,切实增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强贯彻、保落实的功能。
发挥好党组在常委会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常委会党组深刻认识和把握自身的任务使命,就是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市委工作安排贯彻好落实好,把常委会工作领导好组织好,把市人大代表团结好保障好,把基层人大工作指导好帮助好。完善党组工作机制,常委会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重大事项先由党组集体研究。对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党员提出明确要求,发挥他们的模范带头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成立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意见,建立党组听取机关党组织工作汇报制度。落实党内问责条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具体举措。支持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二、充分发挥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常委会贯彻新时代对地方立法工作的要求,立足首都改革发展的实践需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工作全过程,认真编制立法规划计划,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立法,探索创新立法工作方式方法,广泛凝聚立法共识,不断提升地方立法工作质量实效。
谋划五年立法任务秉持大局观。常委会把握地方性法规空间大、灵活性大、针对性强、集合性强的特点,坚持从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需求出发,设计、安排和实施立法规划,自觉服从服务大局、主动回应顺应人民期待。全面评估本市现行地方性法规,系统总结立法规划编制和实施经验,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综合考虑立法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和成熟度,确定了任期内制定或修订、开展调研起草和根据需要及时立改废的三大类65个项目。在前两类56个项目中,同贯彻实施新版城市总规直接相关的有19项;同全面深化改革、构建有效的超大城市治理体系、保障改善民生相关的有37项,体现了规划的统筹性、针对性、前瞻性。贯彻立法法关于立改废释并举的精神,把握整体和局部、当前和长远、改革与法治、规划与实施等重要关系,在首次设置的第三类项目中,明确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就实施机构改革、配合上位法修改、筹办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等项目启动立法程序,实现了规划总体确定性和必要灵活性相统一,提升了规划的动态性、开放性和指导性。
针对城市治理难题打出组合拳。常委会着眼城市治理需求迫切、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立法共识度高的领域,充分发挥市人大常委会的主导作用、市政府的基础性作用和社会各界的参与作用,打出立法组合拳,促进城市治理方式转变、治理能力提升。城市交通治理方面,制定机动车停车条例、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和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在审议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过程中,对超出非机动车管理范围的内容,主动提出修改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通过制定和修改这4部法规,形成了“立三法修一法”的组合拳,既划清了机动车、非机动车的管理界限,又实现了和上位法、同位阶法协调一致;既保证了单部法规有效解决突出问题,又兼顾了同一领域法规衔接,形成了对全市动态、静态两大交通体系和机动车、非机动车两类重点交通工具的有效覆盖。生态环境治理方面,针对大气污染防治的区域性特点,启动京津冀立法工作协同机制,确定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作为三地人大立法工作协同项目,联合攻关、协同推进。审议通过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排审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对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条例进行了立项论证。
推动解决具体问题突出实效性。常委会贯彻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履行人大审议把关职责,注重发挥立法机关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方面的作用,因法施策、对症下药,突出立法工作的实效性,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使立法工作更好地适应加强重点工作的需要,更好地解决法治通达群众、通达基层“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坚持国家法制统一原则,在审议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过程中,删除同上位法不一致的内容,同时按照“立法就要管用”的原则,增加了相应的处罚内容。探索“小切口”立法,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不再分章设节,内容简洁明确,便于理解执行,同时增加了保障经营者合法权益、满足居民对生活便利性需求的内容。重视开门立法,在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立法过程中,通过基层走访、民意调查、舆情研判、征求意见、立法协商等多种方式查问题、听意见、谋对策,促进多项创新举措入法,使立法过程成为凝聚社会共识的过程。按照立法与改革发展相适应的原则,全面评估本市现行24部涉农地方性法规,梳理法规条文、研究法律法规间的衔接关系,为专项清理工作做了充分准备。
对各类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宪法、立法法、监督法明确规定的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立法监督制度和宪法监督制度。常委会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严格执行审查制度,健全完善衔接联动机制,全年审查市政府报送的规范性文件18件,处理公民审查建议2件,积极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做好现行有效政府规章电子报备工作,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需要向大会说明的是,由于国务院正在制定住房保障相关行政法规,为保证立法衔接,根据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有关规定,终止审议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为加强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传承保护好北京历史文脉,常委会在去年三次审议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的基础上,决定将条例草案提请本次大会审议。
三、紧扣党和国家大局、全市中心工作开展监督
常委会恪守人大监督是在党的领导下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具有法律效力监督的性质定位,依照法定原则、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注重发挥监督合力,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宪法法律法规有效实施,推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贯彻落实新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总规是引领首都发展的法定蓝图。常委会把维护总规权威、贯彻总规要求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把有没有符合总规精神、有没有落实总规要求、有没有执行总规规定作为开展监督工作的重要依据,全年围绕落实总规督办3项议案、审议5个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城市总规实施进展情况的报告,提出编制政务中心服务保障专项规划、加快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常态化体检评估制度等审议意见,推动完善总规实施的具体制度机制。通过公开政府的工作情况和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使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总规、支持总规贯彻实施。审议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在布局新兴产业、优化公共服务供给、解决职住平衡问题等方面提出审议意见,为高质量推进副中心规划建设凝聚共识、打牢民意基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三城一区”建设发展情况的报告,在加强规划衔接、适度超前规划市政基础设施、完善科研管理服务体制机制等方面提出审议意见,推动科技领域改革发展举措落细落实。此外,结合议案督办,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聚焦‘一核一城三带两区’,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和“提高精治共治法治水平,持续改善人居环境”两项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按照总规部署的目标任务,在专项规划编制、核心价值观融入、“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经验推广等方面提出审议意见,为总规贯彻实施提供有益参考。
促进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常委会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市委关于首都发展、减量发展、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的要求,注重提升监督的精准度和指向性,推动高质量发展成果惠及人民群众。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提出推动高精尖产业和项目落地、同步推进疏解整治提升、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等审议意见。听取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重点听取和审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提出加快国有企业分类改革、落实金融企业国有资本出资人责任、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计等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本市侨务工作情况报告,在完善涉侨法规政策、发挥侨务资源作用、优化对侨资企业和侨胞服务等方面提出审议意见。结合议案督办,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议案办理情况报告,在打造美丽乡村建设“北京样本”、推进农村“三块地”改革、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等方面提出审议意见。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完善财经委员会牵头、相关专门委员会参与的、具有北京特色的预算初审制度,充分发挥预算监督顾问的专业优势,新建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并在初审中首次投入使用。
推动解决民生领域重点问题。常委会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聚焦群众反映突出的幼有所育、老有所养领域,摸问题、找病灶、建言献策,推动政府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学前教育方面,结合议案督办,深入全市16区调研了解工作情况,借鉴兄弟省区市先进经验。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专题询问过程中,就学位供给、成本分担、师资保障、管理体制改革等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议意见。居家养老方面,在连续4年监督的基础上,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重点关注康复护理服务体系建设、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家庭医生签约和家庭病床发展等方面工作进展,推动居家养老健康服务拓展覆盖面、逐步精细化。常委会坚持一切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为准绳开展执法检查,先后组织了对消防条例、旅游法及旅游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明确指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老旧厂房转型利用中消防监管标准和民宿经营管理、“一日游”市场治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落实依法行政职责。去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了对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我们在自查报告中提出移动源污染防治、挥发性有机物监管和区域污染防治协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相关工作建议。
加强对监察和司法工作的监督。常委会落实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探索人大监督的方式方法,以主任专题会议形式听取市监察委员会工作情况。围绕司法体制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听取和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全面了解近3年的工作进展,在深入推进审执分离改革、健全执行联动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对民事执行的监督、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开展诉讼监督等方面提出审议意见,组织代表旁听本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庭审,推动司法工作提升公信力。
四、发挥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议大事、促落实的功能作用
常委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有关规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安排情况的报告,并就实施7大类31项民生实事作出决议;听取和审议市2017年决算草案报告、批准2017年市级决算,并在健全支出政策科学论证制度、完善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划、加强对基层预算单位监管等方面提出审议意见;审查市政府关于市“十三五”规划纲要部分指标的调整方案,并就建设用地规模等4项指标的调整作出批准执行的决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作出批准执行的决议,并就严格债券发行管理、提高政府债务资金使用效益、依法查处变相举债提出建议。为确保行政机关在机构改革过程中依法开展工作,表决通过关于市政府机构改革涉及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此外,常委会还审议批准了主任会议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时间的议案。
五、认真履行人事任免职权支持重大改革举措
常委会在市委领导下,依法履行任免职权,确保党组织推荐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领导人员。根据届首之年的特点,及时召开常委会会议,任命“一府一委两院”有关负责人、常委会副秘书长和各工作机构负责人,保障国家机关顺利开展工作。按照市机构改革目标,优化会议程序、加强组织协调、严格工作纪律,依法任命市政府组成部门领导人员12人,保障机构改革顺利推进。贯彻党中央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部署,专门加开常委会会议,依法任命北京互联网法院院长、副院长和审判人员44人,保障组建工作顺利完成。细化调整宣誓流程和组织程序,全年组织宪法宣誓83人次。
六、提升代表工作的整体性、规范性
常委会把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作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重要课题,完善联系机制,加强履职学习,统筹协调议案建议办理,自觉接受代表监督,更好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加强服务保障和管理监督。举办代表履职学习班,重点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了解国内外形势,掌握履职知识,增强履职本领。组建14个专业代表小组,将原有城建环保小组分为城建和环保两个组,新增侨务外事代表小组,充分发挥相关领域代表的职业特长和专业优势,使各专门委员会的专业力量得到充实,履职能力得到提升。各代表小组全年开展活动108次,代表参加1472人次。落实市人大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办法规定,探索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的机制和方法。做好全国人大代表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全国人大北京团代表围绕“疏解整治促提升”进行专题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有关工作情况介绍,邀请分管副市长同代表面对面交流。
提升代表参与的深度和广度。健全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机制,根据年度议题安排,采取代表报名和常委会邀请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列席代表会前参与调研、会中参与审议、会后参与监督,全年共有代表107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建立邀请全国人大北京团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统筹组织代表年中集中活动和会前集中视察,采取分团、分组、分专题等形式,引导代表进基层、访民情、问实效,两次活动共有代表854人次参加。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利用召开会议、开展调研、视察检查、举办座谈等形式,组织代表参与到专委会各项对口工作当中,参与到常委会各项议题的调研、审议和督办过程当中,更好发挥代表作用,为常委会提高履职水平提供支撑。
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方式。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围绕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提升城市治理水平、保障改善民生,将135件代表议案中的71件合并为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高城市精治共治法治水平、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4项议案,交市政府办理,由市人大常委会督办。在督办中,根据议案综合性强、涉及部门多的特点,抓好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力量的统筹协调,一个专委会牵头抓总、相关专委会协同配合,统分结合,协同作战;推动政府部门和人大对口工作机构的统筹协调,及时互通情况,共同分析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市区两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统筹协调,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调研,使情况掌握更加全面深入,意见建议更有代表性、针对性。去年,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064件。常委会组织代表直接参加督办工作,优化同政府部门的沟通机制,同类问题集中沟通、典型问题面对面沟通,推动代表意见建议进入政府决策和工作,既促进解决具体问题,又从典型问题出发带动解决一类问题、改进一个方面工作。目前,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结,办理取得进展或已列入计划的727件、留作参考的337件,公开建议原文1031件、公开答复意见原文796件。
七、夯实常委会工作基础
常委会从提高履职能力、改进工作作风入手,完善工作机制、统筹调查研究、加强新闻宣传、密切经验交流,不断增强工作的系统性、规范性。健全保障常委会工作的具体制度机制。在常委会会议考勤、机关公文流转、信息编校审核、加强同“一府一委两院”沟通等方面制定具体举措,确保上下衔接、步调一致。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将调研作为决策的基础环节和必经程序,围绕中心工作和常委会议题,策划调研题目,改进调研方法,在发现真问题、研究好办法上下功夫,为全市重要工作决策提供参考。比如,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议题开展调研,组织委员代表赴58个村镇实地走访,召开38次座谈会听取基层意见建议,形成调研成果为相关政策出台提供支持。落实市委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组织两轮专项调研,赴重点科技园区和民营科技企业问需求、听意见,邀请相关领域人大代表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座谈,为解决政策服务“最后一公里”和窗口服务“最后一米”问题建言献策。提高人大新闻宣传实效。聚焦宣传人大制度、讲好人大故事,召开新闻宣传座谈会,制定新闻报道工作规程,统筹组织日常报道、会议报道和重点议题报道,办好《北京人大》杂志。在第28届中国人大新闻奖评选中,北京市一等奖和总获奖数均位居省级人大首位。扩大网上公开。门户网站全年发布信息38000多条,访问量3060多万,组织常委会会议网络直播3次,总访问量260万。完成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会换届。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出明确要求,党中央对人大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为我们立标杆、作示范,市委要求以首善标准做好新时代北京人大工作,人民群众对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更加自信、对人大工作寄予厚望,使我们在坚定决心信心的同时,也深感责任重大,必须始终保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攻坚克难的奋斗姿态,一步一个脚印做好工作。
一年工作的进展和成绩,是在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结果,是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开拓进取、辛勤付出的结果,是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各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乡镇人大以及各区人大常委会街工委密切配合、团结协作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充分信任、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表示衷心的感谢!
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不少差距:常委会会议的质量和效率还需进一步提升,立法工作表达、调整、平衡社会利益的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还需加大力度、增强刚性,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渠道还需拓展、方式还需创新,对各区、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和帮助还很不够,常委会机关的服务保障能力还需加强,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新一年的工作中下力气改进。
今年的主要任务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的关键之年。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好研究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自觉把人大工作紧紧扣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安排上,紧紧扣在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上,紧紧扣在厉行法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上,落实主动、担当、精准、有效的工作理念,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以首善标准做好新时代北京人大工作,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更加有力民主法治保障。
今年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我们要聚焦服务保障好国庆70周年这条主线,围绕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抓好“三件大事”、打好“三大攻坚战”,围绕落实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围绕满足人民群众“七有”“五性”的需求,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人大工作特点,突出城市秩序规范、生态环境治理、人文氛围提升三个重点,统筹谋划和做好常委会各项工作。具体议题安排如下:
关于立法工作。坚持严格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坚持立法为民、表达调整平衡社会利益,统筹考虑法规制定的程序性、连续性、系统性,做好草案审议、立项论证等工作。拟安排制定和修改法规5部,包括制定街道办事处条例、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城乡规划条例。拟安排立项论证8项,包括制定司法鉴定条例、地方金融监管条例、发展中医药条例、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规定,修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宗教事务条例。拟安排立法调研16项,包括制定城市副中心建设管理办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监督条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反恐防暴相关法规、社会信用条例、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节水条例、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条例、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大数据条例、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修改志愿服务促进条例、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种子法办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按照立法与改革相衔接的原则,对市机构改革涉及的地方性法规进行清理和打包修改。按照国家法制统一的原则,对本市现行涉农地方性法规进行集中修改和废止。
为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建立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的要求,拟听取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关于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继续推进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完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开发辅助审查功能,加强对各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
关于监督工作。拟安排听取和审议11个专项工作报告。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总规贯彻落实的要求,拟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实施新版城市总规工作情况与研究处理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为推动中轴线申遗,拟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中轴线文物保护情况的报告;为保障国际交往中心功能建设、提升服务外交外事活动能力水平,拟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公共服务领域外语标识使用与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为贯彻党中央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拟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蓝天保卫战攻坚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为贯彻党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拟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为落实健康北京2030规划纲要,拟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提升基层健康管理和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健康北京建设情况的报告;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拟听取和审议市政府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为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拟听取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和审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为进一步提升居家养老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水平,拟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推进居家养老医养结合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为加强对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监督,拟听取和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为推动公益诉讼制度落实,拟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拟听取和审议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市2019年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市2018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根据需要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在听取和审议过程中,充分发挥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导向作用,把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安排、保障改善民生作为重要标准,更加关注支出预算总量和结构、更加关注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持续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推动各区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和使用全覆盖,扩大横向联网范围,增强审查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按照党中央要求、市委部署,贯彻实施监察法,继续推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拟组织2项执法检查。对机动车停车条例、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3部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综合性检查。对水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按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全市中心工作,拟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9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安排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决议,听取和审议市2018年决算草案报告并批准2018年市级决算,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市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并作出决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市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等方案草案的议案并作出决定。加强同市政府的沟通协调,落实好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
关于代表工作。聚焦提升代表履职能力,探索小班制、专题化代表学习方式。以健全完善三级代表联系机制为龙头,发挥好专业代表小组、市区代表联系组作用,建立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机制。完善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本届任期内对每位市人大代表至少邀请一次。统筹代表议案建议提交、办理和督办工作,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对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和管理监督,推动代表之家、代表工作站建设,做好市人大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工作。
关于自身建设。加强思想引领和理论武装,全面系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工作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落实好常委会四级联动学习制度,加强全市各级人大学习成果的总结交流。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好市委各项工作安排,凝聚和激发全体市人大代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工作。完善会议和活动的具体工作机制,提高调查研究工作时效性和支撑议题审议、推动问题解决的能力,加大常委会工作的公开力度,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机关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常委会履职水平。开展常委会同国外地方立法机构的交流。加强对各区、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推动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同各区人大对口专门委员会的互动。以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为契机,加强历史经验总结和人大制度理论研究,组织好相关活动。
今年,市委将召开第五次人大工作会议,为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人大工作把方向、提要求、定任务。我们将协助市委筹备好这次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
各位代表,新时代是千帆竞发、百舸争流的时代,也是不断攻坚克难、接续奋斗的时代。我们作为首都北京的人大代表,应当牢记使命职责、扛起人民重托,带头以奋斗书写美好,用奋斗定义时光。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同心同德,开拓进取,奋力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北京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