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8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杨万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的回顾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全市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引,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依法公正审理各类案件,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全市法院五年共计新收案件2908816件,结案2824431件。其中,市高级法院新收58882件,结案57631件;2017年,全市法院新收案件769817件,结案774618件,比2012年分别上升86.3%、89.1%。在新收案件持续大幅上升情况下,连续两年结案数超过新收案件数,有效扭转了未结案持续上升趋势,审判质量稳步提升,2017年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90.7%,比2012年提高4.3个百分点。
依法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维护首都安全稳定。审结刑事案件109577件。一是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对10847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加大对网络犯罪的惩治力度,依法审理利用网络侵犯个人信息、造谣诽谤、传播淫秽物品等案件,维护信息安全和网络秩序。在依法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同时,加大追赃挽损力度,依法审理“4·13”特大跨境电信诈骗等重大案件,对“e租宝”案两名主犯丁宁、丁甸依法判处无期徒刑。二是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审结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549件,其中,被告人原任省部级职务的9件,司局级职务的127件,与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有效衔接,依法审判全国首例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案件。三是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落实疑罪从无原则和证据裁判制度,健全非法证据排除机制,充分保障当事人、律师辩护权,坚守防范冤假错案底线,对43名公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经最高法院指令,市高级法院对外省原审的董国贤职务侵占案和张继钊职务侵占、虚报注册资本案进行再审,依法宣告董国贤无罪,认定张继钊不构成职务侵占罪,依法纠正不当干预经济纠纷的刑事错案,增强企业家人身和财产财富安全感。四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惩治黄赌毒、暴力伤医、校园欺凌等违法犯罪,开展法制副校长进校园等工作,落实普法责任制,扩大审判社会效果,促进平安北京建设。对未成年人案件,贯彻特殊、优先保护原则,建立圆桌审判、轻罪记录封存、心理干预等机制,总结少年法庭30年工作经验,推动完善少年司法制度。
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规范经济社会秩序。审结民商事案件1806018件。一是依法保护人身权、财产权。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案件227613件,依法适用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制度,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一起判决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入选最高法院“反家庭暴力十大典型案例”。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44995件,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企业用工权益,在审理179名劳动者诉某轮胎厂案期间,向有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推动改变国有企业破产时对本地和外地劳动者采取不同补偿标准的做法。严格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审结消费者权益案件65968件。建立军地法院协作机制,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权益。二是依法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审结房屋买卖、房地产开发、股权转让等合同案件775401件,鼓励诚信,惩戒失信,保障交易安全。审结破产、清算案件1191件,在市第一中级法院成立清算与破产案件审判庭,探索执行不能转破产机制,推动破产重整,促进市场出清,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司法保障。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30364件,平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良好营商环境。三是依法保护金融债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借款、银行卡、证券、保险等金融案件295179件,在西城法院等4家法院成立金融审判庭。在互联网金融案件审理中,引导网络借贷平台充分披露信息、规范经营,与金融监管等部门共同推动网贷平台关停不合规金融产品,诉前化解人人行公司近万件催贷案件,有效防控风险。四是依法调处矛盾纠纷。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56.7%,在批发市场疏解、污染企业关停和城市副中心、“三城一区”建设中,妥善化解商铺租赁、拆迁补偿等大量矛盾,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和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提供司法保障。五是通过依法审判维护公序良俗。把法治和德治结合起来,对失德行为和社会丑恶现象予以否定评价,在涉“狼牙山五壮士”、邱少云等英雄人物名誉权案中,依法维护英雄形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促进科技文化创新。成立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实行知识产权案件跨区集中管辖,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25390件,约占全国知识产权案件的1/5。一是发挥司法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主导作用,坚持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和强度与其创新和贡献程度相一致,对中外当事人予以平等保护,营造鼓励创新的法治环境。审结专利案件5229件,加强对高新领域核心、前沿技术成果的保护。审结商标案件30666件,依法审理涉“庆丰包子”等中华老字号案件,制裁假冒商标、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审结着作权案件70069件,依法审理涉《舌尖上的中国》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案件,保障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依法履行对专利、商标授权确权行为的司法审查和监督职能,促进国家知识产权审查质量提高。二是着力解决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等问题。加大对侵权行为的制裁力度,充分考虑知识产权市场价值,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专利侵权案件平均判赔数额达141万元。依法适用行为保全、证据保全等措施,制裁伪造、毁损证据等行为,降低维权成本,防止损失扩大,在海南旅游卫视诉爱美德公司侵犯着作权案中,对伪证行为处以100万元法定最高额罚款。三是提高审判专业化水平。制定商标、专利和着作权等案件审理指南,建立知识产权案例服务平台,促进法律统一适用。创立技术调查官、技术咨询专家等工作机制,提高技术事实查明的科学性、专业性、中立性和裁判的公信度。
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审结行政案件69738件,其中,以国家部委为被告的案件9110件。强化对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约占10.9%,同时,对存在轻微程序违法但不实际影响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依法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保障行政管理有效进行。注重引导行政相对人正确认识权利和义务,促进行政机关完善行政行为,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以当事人主动撤诉方式解决行政争议6283件,一批涉及棚户区改造、新机场建设等重大项目的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处理,在关停某水泥厂引发的行政案件中,促使区政府与涉诉企业就企业转型、职工安置等问题达成补偿协议。通过及时发送司法建议、每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等方式,助推法治政府建设,2280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339件。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及时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诚信。受理执行案件689366件,执结669205件,落实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部署,挂账督办久执未结案件,在京粮大仓公司申请保全、拍卖万吨粮食案异地执行过程中,组成50人的执行队伍,历时34天完成交付工作,避免了粮食陈化损失。完善执行规范,实现执行案件全流程网上运行、全程监控留痕,严格规范终结程序,解决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问题。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建立被执行人财产网络查控机制,实现对房产、车辆、工商登记等9类信息以及在京86家银行存款的网络查询,58.6%的案件通过网络查到了财产信息。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全市49家单位参与执行联席会议,对失信被执行人在行业准入、融资信贷、生活消费等方面采取限制措施,初步形成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局面,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85495条,限制高消费57622人次,司法拘留3588人次,对36人判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二、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公正司法体制机制
按照中央、市委统一部署,全面落实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基础性改革,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解决了一些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符合规律适合国情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加完善。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实行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制定独任法官、审判长、合议庭成员等各类人员权责清单,改革后,99%以上的裁判文书由独任法官、合议庭直接签发。院庭长不再审批签发未参与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而是直接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017年,院庭长结案227179件,同比上升63.7%,占结案总量的29.3%。严格落实干预办案登记、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法定审判组织依法独立审判得到更有力保障。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增配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1314名,组建以法官为中心的多样化办案团队,减轻法官事务性工作负担。
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保证审判权依法正确行使。针对实行司法责任制后审判权运行情况,健全合议庭、审判委员会等工作机制,强化审级监督,依法依程序纠错,充分发挥法定监督制约制度的作用。规范院庭长管理监督,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保证管理监督的正当化、透明化。开展办案规范化建设,编撰300万字的办案规范,使各类案件、各个环节有章可循。完善案件管理系统,实现对办案全过程的精准、实时监督。成立法官考评委员会,探索完善法官惩戒制度,对法官办案业绩进行科学考评,对违反审判职责的行为及时予以追究。
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职业保障和人财物统管等改革,保障司法责任制落实。在2016年分两批遴选入额法官的基础上,2017年建立常态化的法官遴选机制,落实初任法官到基层法院任职和上级法院法官逐级遴选制度,建立全市法官统一调配和动态管理机制,全市法院现有员额法官2628名,占中央政法编制的33.9%,法官入额都由市法官遴选委员会把关,法官素质得到提升。建立法官员额退出机制,85名法官因离开审判岗位或审判质效未达标退出员额。落实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推进法官等级按期晋升和择优选升,推动提高审判辅助人员保障水平,促进审判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实现全市三级法院财物市级统管,各法院均作为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更好保障法院依法独立履行审判职责。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维护法官职业尊严。
统筹推进各项改革,形成综合集成效应。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动实现庭审实质化,启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试点开展后被告人获得律师辩护比例从40%左右提高到90%以上,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审结认罪认罚案件占同期一审刑事案件的62.4%。完善公益诉讼审判机制,发挥公益诉讼在城市治理中的作用。落实立案登记制,当场立案率达95.7%。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基础上成立市第四中级法院,作为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试点,根据最高法院指定,管辖天津铁路运输法院一审的环境保护行政上诉案件,推动形成特殊案件在跨行政区划法院审理的诉讼格局。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陪审员人数比改革前增加2.8倍,建立随机参审机制,进一步落实司法民主。开展内设机构改革试点,探索适应新审判权运行机制的组织体系。
三、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构建阳光、高效、便民诉讼机制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开通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建成审判流程、执行信息、裁判文书、庭审直播四大公开平台,通过互联网、微博、微信等,向当事人推送审判流程信息999.1万条,开展庭审网络直播1097次,公开裁判文书93.9万篇,占应公开裁判文书的98.1%,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访问量超过3.9亿人次,日均访问量25.7万人次。实现诉讼档案电子化,当事人和代理人可随时随地通过互联网查阅诉讼档案。强化裁判文书说理,明确要求在裁判文书中公开证据采信情况及依据,完整反映当事人和代理人的意见并阐明采纳或不采纳的理由。
努力提高审判效率,让纠纷解决更及时。建立“多元化解+速裁”机制,选聘669名人民调解员进驻基层法院,开展律师调解试点,推动成立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发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作用,引导当事人通过非诉调解化解纠纷,对调解不成的,及时依法速裁,2017年通过多元调解和速裁结案175989件,其中调解成功71271件。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开展刑事速裁改革,加大小额诉讼、简易程序适用力度,速裁刑事案件占一审刑事案件的34.3%,基层法院适用小额诉讼和简易程序的占其民事案件的71.3%。推进审判辅助事务的集约化管理,推广集中送达、集中保全等工作模式。大力开展信息化建设,推进法官智能办案辅助系统、在线调解、电子送达、网络拍卖、语音转文字、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等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应用。
切实改进诉讼服务,让参与诉讼更方便。完善便民立案措施,实现网上立案常态化,2017年网上立案86011件,探索微信立案,实现北京全辖区跨域立案。在各法院均设立标准统一的诉讼服务中心,为公众提供诉讼咨询、案件查询、联系法官、投诉举报等一站式服务,构建12368热线、互联网、移动端等多元诉讼服务平台体系。在各法院设立律师工作室,方便律师履行职责。建立京津冀司法协同机制,开展跨域立案一体化试点,推进跨域送达、执行等工作。认真办理群众来信,2017年启用群众来信办理系统,全年办结群众来信3308件。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入农村、社区接待群众、巡回审判,石景山迁安法庭坚持跨省巡回审判26年,被群众誉为“车轮上的正义”。
四、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打造让党和人民放心的审判队伍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确保信念过硬、政治过硬。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举办北京法院院史展、首例案件专题展等活动,教育引导审判人员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使命感、责任感。全市法院队伍经受住司法体制改革和审判任务压力持续加大的考验,保持了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涌现出刘黎、马彩云、陈昶屹等一大批先进典型,2017年法官人均结案达255.7件,同比上升28.6%,有的法院法官人均结案超过500件,朝阳法院收案、结案数量均突破13万件。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确保业务过硬、素质过硬。加强分类分级培训,重点围绕新法律法规、新知识领域和审判实务疑难问题开展培训,举办培训班483期,培训169430人次,提高法官正确适用法律、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举办审判业务专家评选、优秀裁判文书评比、司法业务技能比赛等活动,加强与法学院校的合作,举办一系列审判业务研讨活动,2017年有1000余名法官和100余名专家学者共同参与审判业务规范研讨论证活动,激励法官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努力创作出伟大判决。全市法院有1107人入选“十百千”人才工程,110人入选首都法学高级人才库,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优秀案例分析评比中,北京法院连续多年居全国第一。
加强司法廉洁建设,确保纪律过硬、作风过硬。加强法院党的建设,在审判执行团队建立党小组,把党建责任传导到审判工作的基层末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做好巡视整改,开展“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专项治理,每年进行司法巡查,定期进行审务督察,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在司法体制改革中同步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对案款管理、司法拍卖等重点环节的监管。加大执纪问责力度,查处违纪违法79人,其中2017年查处29人,同比增加31.8%。
五、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
全市法院牢固树立宪法意识,不断提高对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认识,认真落实市十四届人大历次会议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时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配合人大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先后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刑事诉讼法实施、规范行使审判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贯彻实施律师法、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不断改进相关工作。认真执行《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条例》,规范代表建议办理流程,加强跟踪督办,共按时办结代表建议145件,代表均对办理结果满意或同意。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配合市政协就推进司法公开、落实行政诉讼法等开展调研,办结政协委员提案67件。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络,开展“感受阳光司法、见证司法改革”主题联络活动328场,邀请代表、委员2926人次走进法院参加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活动。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642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295件。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建立新闻发布例会制度。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是北京法院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法院工作,必须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必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努力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化科技应用,完善监督机制,破解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必须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按照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要求,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信赖的审判队伍。
我们的司法事业是党领导人民依法治理国家的伟大实践。五年来,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一直关心、监督、支持法院工作,积极建言献策,有力促进了司法公正,推动了法治建设,也帮助法院解决了很多实际困难和问题。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向各位代表、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清醒认识到,面对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全市法院的工作还有不小差距。审判质量有待提高,有些案件法律适用不统一,有些案件办理周期过长,解决执行难仍需付出艰苦努力;诉调对接有待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开展不均衡,受场所限制,只有少部分人民调解员进驻法院;案件管辖和审判资源配置与北京城市定位和总体规划还不完全适应;司法体制改革一些综合配套措施推进不同步、落实不到位;队伍素质能力与新时代要求还有差距,法官违纪违法仍有发生。对这些问题,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总体思路和2018年主要任务
今后五年和2018年全市法院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本次大会部署,依法忠实履行审判职责,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审判队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做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和北京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认真对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对司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围绕首都工作全局履职尽责,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把党的十九大各项战略部署具体化为工作措施,贯彻到审判工作各个方面,确保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在全市法院落地生根,形成生动实践。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保障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建设。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以及黄赌毒、黑拐骗等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维护全国政治中心安全稳定。依法惩治非法集资、侵占扶贫款、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强化矛盾风险化解,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依法审理涉“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涉冬奥会冬残奥会、涉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的案件,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顺利实施,为抓好“三件大事”提供有力保障。依法审理涉及劳动、教育、医疗、养老等案件,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促进科技创新中心和文化中心建设。根据北京城市战略定位和新版总体规划,调整全市法院审判工作整体布局和资源配置,探索跨行政区划法院集中管辖涉外商事案件,完善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促进国际交往中心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审判水平,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力推进解决执行难工作,确保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如期实现。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制定落实全面开展综合配套改革的框架意见,实现权力运行、分类管理、职业保障等改革措施协同推进,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在继续编撰完善办案规范的基础上,今年重点抓好规范的落实,将规范嵌入智能办案系统,作为法官培训和考评的依据。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开展司法规范化大检查,规范审判权行使,切实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全面推开内设机构改革。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落实律师刑事辩护全覆盖。加强诉讼与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的衔接,促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深化智能化建设,大力推进电子诉讼和互联网审判,与市政法办案智能管理系统深度对接,实现信息技术与审判业务有效融合。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审判队伍。加强法院党的建设,精心组织、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着力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健全业务培训研修等机制,与在京高校合作开展知识产权、涉外商事审判高层次人才培养。适应社区、农村社会治理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廉政建设,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完善法官惩戒制度,确保司法廉洁。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最高法院的指导下,坚定信心、稳中求进,真抓实干、奋发有为,认真做好新时代首都法院各项工作,为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谱写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北京篇章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