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游委:乡村民宿管理导则有望年内出台

日期:2018-09-28 08:02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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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发现本市民宿管理规定1年内仍未出台,市旅游委——乡村民宿管理导则有望年内出台

  《北京市旅游条例》于2017年8月1日正式实施,2018年5月,市人大常委会启动旅游法和北京市旅游条例的执法检查。9月26日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李颖津就执法检查情况向会议作报告。

  检查结果显示,2017年和2018年上半年,非法“一日游”投诉同比分别下降44%和60%。2017年,全市实现旅游收入5469亿元,同比增长8.9%,接待人数2.97亿人次、同比增长4.3%,连续五年旅游收入增速超过旅游人数增速,旅游业发展质量不断提升。总体来看,法律法规在本市的贯彻执行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是,执法检查也发现,本市尚未建成功能完善、承载量充分的游客集散中心。大部分旅游客运大巴未安装内部监控。此外,本应于旅游条例施行之日1年内,也就是2018年8月1日前出台的民宿具体管理规定,至今仍在研究制定中。对此,市旅游委表示,《北京市乡村民宿管理导则》初稿已完成,待总结试点情况后将于年内力争尽快出台。

  问题

  入境游呈下降趋势

  在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方面,检查发现,运河文化带、长城文化带、西山永定河文化带等文化旅游资源尚未充分开发,历史文化街区、名人故居的文化内涵挖掘和宣传推广不够。

  入境游呈现下降趋势,以会展、交流为主的高端国际商务旅游市场需要继续开拓。2017年,北京累计接待入境过夜游客392.6万人次,与新版总规确定的2020年入境游500万人次目标仍有一定差距。

  此外,旅游消费水平不足。2017年,外地来京游客人均消费水平不到3000元,其中,文化娱乐消费不足2%。能够满足市场高端需求与定制化的旅游产品不多,产业结构需要加快调整升级。

  建议

  提升“北京旅游”品牌国际影响力

  执法检查组建议,深入挖掘历史文化内涵,打造具有首都文化、京味文化、红色文化特色的旅游精品线路。大力发展以会展、商贸及文化交流活动为主的高端商务游,推进本市旅游管理、服务、设施与国际标准接轨,提升“北京旅游”品牌的国际影响力。

  问题

  部分重要文物景区承载量过大

  检查发现,目前,本市一些世界文化遗产景区、重要文物保护单位承载能力有限,而游客数量过大,特别是旅游高峰期,人数过多造成拥挤,存在安全隐患,景观也缺少必要的休养生息。

  天坛、颐和园、北海等一些重要景区既承担着历史文化代表与传承的功能,同时还承担着为市民提供休闲娱乐的服务性功能。以颐和园为例,作为中国最大的皇家园林博物馆,颐和园年接待游客量高达1600多万人次,节假日期间,日均游客人数经常突破10万。园内文物古建集中的区域更是人流集中区,旅游观光、文化传播与市民休闲健身交织在一起,游客的观光游览质量不高,给文物日常维护修缮工作也带来诸多困难。

  建议

  分区、分时保护利用旅游资源

  对天坛、颐和园等世界文化遗产景区,特别需要遵循保护优先的原则,按照旅游资源的文物、文化、公园等不同属性,区分文化教育、观光游览和休闲健身的不同功能,进行分区、分时管理,切实做好对旅游资源的保护提升和休闲活动场所的建设维护,更好地服务于游客与市民的不同需求。

  问题

  多数世遗景区未设讲解员

  旅游条例第三十一条为本市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景区设立了讲解员管理制度。检查发现,除故宫外,其他景区均未全面落实讲解员制度。有的景区反映,因自身培训能力有限,难以对全部进入景区的团队导游进行培训,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加大对培训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

  建议

  分级分类开展导游、讲解员培训

  引导景区制定培训计划和管理措施,加大支持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分级分类开展导游、讲解员培训,不断提升景区文化品质。鼓励景区利用语音讲解器和导览设备等现代科技手段为游客提供规范的讲解服务。

  问题

  热点线路公交通行不便

  报告指出,目前本市旅游公共服务仍存在总量供给不充分、配置不平衡、设置不合理、标准不健全等问题。

  交通出行方面,旅游交通公共服务不能满足自助游、“一日游”需求。一些重点、热点旅游线路,特别是市区通往长城等重点景区的公共交通,设置不科学、不便捷。部分检査组成员实地查看了位于德胜门的877路旅游公交总站,发现地铁积水潭站与877路旅游公交车站之间换乘距离约一公里,存在换乘路途远、乘车排队时间长等问题。此外,部分热点景区的团队旅游车辆停车点设置不足,连通景区之间的道路循环和衔接不顺畅等问题也亟待解决。

  建议

  完善公交线路和站点布局

  增加市区与八达岭长城、十三陵、慕田峪长城等重点景区之间的旅游公交线路。科学布局景区之间交通连接线,增设旅游专线、旅游直通车,就近设置团队旅游车辆停靠站点。

  问题

  民宿管理规定一年内仍未出台

  报告指出,旅游条例第五十九条明确要求市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制定城区民宿和乡村民宿的具体管理规定。按照《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要求,有关机关应当自法规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作出规定。

  旅游条例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但截至目前,民宿管理规定还在研究制定过程中。对此,市旅游委表示,目前已完成《北京市乡村民宿管理导则》初稿,并在密云、怀柔、房山区重点村镇试点,待总结试点情况后将尽快出台。

  建议

  年底前尽快出台相关规定

  执法检查组建议,城区和乡村民宿具体管理规定应在2018年年底前制定出台,并明确民宿的开办条件、经营标准和范围,为民宿经营者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正常开展经营提供明确的政策指引。

  此外,根据简化程序、便民利民、确保安全的原则,旅游、公安、环保、农业、工商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民宿经营的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鼓励支持乡村民宿特色化发展。

  问题

  大部分客运大巴未安装内部监控

  旅游条例第四十条明确要求旅游客运经营者应当在旅游客运车辆上配备内部监控设施,以更好地监督和防范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导游进行“二次收费”等违法行为。检査中发现,本市8000辆正规旅游客运大巴中,仍有大部分车辆尚未安装内部监控设施。

  建议

  利用信息技术完善监督执法手段

  充分利用各类先进适用的信息技术,完善监督检查和执法取证手段,以旅游客运车辆为抓手,督促相关经营者依法加装内部监控设施。

  问题

  旅游咨询中心建设不完善

  咨询服务方面,一些旅游咨询中心布局不合理、功能不完善、利用效率低,部门之间旅游信息资源整合力度不够,正规“一日游”信息分布散乱的问题尚未彻底解决,智慧旅游服务系统建设有待加强。

  此外,本市仍缺乏功能完善、承载量充分的游客集散中心。旅游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仍有不足,厕所、停车场等配套设施仍有短板,日常运营维护不规范。

  建议

  健全旅游信息服务体系

  完善景区、线路、交通、住宿、安全风险等公共信息系统,打造权威可信的北京旅游线上资讯平台,保障信息通达,为旅游者提供及时、准确、便利的信息服务。

  此外,在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方面,引导旅游集散中心外迁,研究利用核心区外的疏解腾退土地,科学选址,建设布局合理、交通便利、功能完善的游客集散中心。

  问题

  非法揽客拼团、诱骗购物现象突出

  旅游条例对非法“一日游”进行了重点规范,明确了7项禁止性行为。报告指出,从旅游投诉的统计情况来看,非法“一日游”得到有效遏制。但在暗访中也发现,仍有一些不法分子在前门大栅栏等地冒用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公交专线等名义,非法揽客。少数旅游客运驾驶人员擅自揽客拼团,导游在景点不讲解、少讲解,随意压缩游览时间,通过介绍貔貅、风水等诱骗游客购物的情况还比较突出。此外,部分旅行社经营行为不规范,不严格执行电子行程单制度,擅自增加自费项目和指定购物场所。

  建议

  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纳入市政府专项督查

  为进一步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综合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执法检查组建议,对不合理低价揽客、收受回扣、诱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发布网络虚假旅游信息等突出违法行为,持续加大执法和查处力度,切实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此外,进一步统筹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健全市区联动、部门联动的综合治理协调机制,将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列入市政府专项督查项目,逐年连续督查督办。

  建立健全信用监管模式,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强化市场退出机制,加大旅游经营者信用信息和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的公示力度。(高枝 武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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