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等三十六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市级部门决算-财政-政务公开-首都之窗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等三十六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18-08-23 10:00    来源: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等三十六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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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等三十六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单位包括行政单位18家,事业单位18家,具体职责如下。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是负责协助市委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1.负责市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以及中央和市委领导同志批示的督办工作。2.负责市委日常公文处理和其他各种综合文字材料的写作、审核等工作。3.负责市委总值班工作和市委领导同志公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4.承办市委交办的与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驻地部队以及各部门、各区的协调工作。5.围绕市委的总体部署和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反馈信息。6.负责市委日常往来密级文(信)件的收发、传递、管理、归档、清退、销毁等工作。7.负责市党代会、市委全会、市委常委会等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8.负责全市党政机关的机要密码通信、管理、保密工作,对全市各级机要部门实行业务领导和指导,协调全市党委系统办公自动化工作。9.负责市委机关刊物的编辑工作。10.负责市委机关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管理使用和移交工作。11.负责本单位的党建纪检、干部人事、行政后勤、医疗保健、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12.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是市委、市政府负责本市信访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1.贯彻党关于信访工作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2.负责处理市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3.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关问题的建议。4.负责中央及市委、市政府有关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督查督办工作,向区及市属相关单位交办有关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办理情况。5.负责外地在京上访人员和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接回工作中北京方面相关工作的综合协调。6.协助市委、市政府做好新时期重点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负责将重点矛盾纠纷的调处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7.负责处理本市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众性事件的协调组织工作,督促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参与协调处理信访有关的突发事件。8.承担北京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市政府受理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9.负责指导全市信访工作;承担对全市信访信息的汇集分析职责,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全市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10.负责征集、处理人民群众对本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各项建设事业发展的重要建议。11.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是负责本市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市委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1.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的组织建设工作,加强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教育工作;负责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负责指导全市党组织建设电化教育工作。2.贯彻中央和市委关于全市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负责市委关于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规划和科学技术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的组织落实、督促检查;负责全市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负责指导全市党群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的管理工作。3.负责提出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市委管理干部的考察、考核并办理任免、工资、待遇、奖励、退(离)休审批的有关手续;组织落实培养选拔后备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工作;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工作;承办中央和地方共同管理和共建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协助管理工作。4.负责研究提出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并组织实施。5.贯彻中央和市委关于干部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检查、综合协调全市干部教育工作;负责制定全市干部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市委管理的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以及组织部门负责人的培训。6.贯彻中央和市委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宏观指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全市人才工作,负责全市优秀专家的选拔、奖励和管理工作;负责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科技人才境外培训的组织、选派和管理工作;负责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级科技人才市场的指导工作;参与制定引进留学人员的政策、规定。7.贯彻中央和市委关于退(离)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协调全市退(离)休干部工作。8.负责干部审查和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政策的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干部政策,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负责党员、干部的举报和来信来访工作。9.负责指导全市干部统计、党组织和党员统计以及干部档案管理工作。10.负责全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和宏观管理工作。11.负责指导全市各级组织部门的自身建设。12.完成市委和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是主管全市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及对外宣传的中共北京市委的工作机构,承担本市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主要职责是:1.负责全市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组织全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推动全市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理论宣传和理论学习工作。2.负责制定全市宣传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规划、部署、协调全市性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干部和党员的教育工作。3.负责全市对外宣传工作和网络新闻宣传的组织管理工作。4.负责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5.负责指导市属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社科、文化、文物等部门的工作,研究制定工作方针和政策,把握舆论导向、引导社会舆论;负责指导精神文化产品的生产和书报刊、音像、电子出版物市场及各类文化娱乐市场的管理。6.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宣传部门的工作。7.负责北京市文化产业的规划、管理和北京市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8.负责全市宣传系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9.负责全市宣传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分工,负责宣传系统市委管理、市委委托管理的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10.领导全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工作。11.负责联系、团结社会科学工作者、文艺工作者及部分专家学者等工作。12.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是首都地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机构,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简称首都文明办)是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首都文明办主要职责是: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2.研究制订首都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政策,起草有关规定。3.负责组织协调检查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4.研究制订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活动方案。5.组织开展市民思想道德教育,协调开展首都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等群众性活动。6.负责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组织协调,以及未成年人成长的文化环境净化工作。7.负责研究拟订北京市公共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8.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公共文明引导行动方案的落实。9.负责公共文明引导志愿者队伍的培训、建设和管理等相关工作。10.负责研究提出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首都文明网"网站群的运行和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网络文明引导等相关工作。11.负责协调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北京市与中央在京机关、驻京部队等方面的工作关系。12.承办市委、市政府和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简称市委农工委)与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简称市农委)合署办公。市委农工委是负责本市农村工作的市委派出机构。市农委是负责统筹协调本市农村发展和农村经济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为市委、市政府领导本市新农村建设的议事协调机构,综合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市委农工委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决议、决定,研究本市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和农村改革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建议,并组织实施。2.协调指导农村形势和政策教育工作;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农村宣传报道;负责农委系统的宣传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3.指导本市农委系统、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协助市委组织部承担农委系统局级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4.指导本市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农委系统安全稳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5.负责农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指导农村党风廉政建设。6.指导农委系统、涉农区离退休干部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指导农委系统统战和群团工作。7.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市农委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农村经济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实施。2.研究拟订本市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新农村建设的行业(专项)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并协调、督促各项规划的落实;组织拟定财政支农资金计划安排,并协调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3.研究提出本市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的规划、意见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产业化的组织协调工作;协调、指导涉农国有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进本市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推动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指导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4.承担完善本市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组织提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农村综合改革、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等方面的政策建议,并协调、推进相关工作的落实;协调、指导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组织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等工作;协调、指导减轻农民负担工作。5.组织提出本市新农村建设的综合项目方案;协调、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农村基本建设规划方案,以及农业基本建设和重大项目建设规划方案,并综合协调。6.协调、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本市农村社会保障和农村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等社会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规划和建议,并综合协调、督促落实。7.组织指导本市农产品流通工作,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搭建市场信息平台;负责开展农业区域经济合作。8.参与编制、修订本市村镇建设规划,组织协调农村环境、能源建设,协调、推进村镇建设和小城镇试点工作。9.研究拟订本市山区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区合作和山区建设项目,推进山区经济社会发展。10.负责本市新农村建设的宣传工作;组织协调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工作;督促检查区政府和市属工作部门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情况。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北京市社会主义新农村领导建设小组主要职责是: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和措施,组织制定我市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措施。2.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实施。3.研究新农村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建议。4.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共北京市委研究室与中共北京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改革办)合署办公。中共北京市委研究室主要职责是:1.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市委的工作部署,按照市委的指示和确定的重点课题,开展调查研究,提供决策意见和建议。2.组织撰写市委的重要文件、文稿。3.收集和提供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信息。4.组织协调全市调查研究工作。5.完成市委领导交办的任务。改革办主要职责是:1.组织开展本市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2.统筹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的改革工作方案和措施。3.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4.收集汇总有关改革问题的信息资料。5.联系有关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就改革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和咨询。6.负责领导小组的会议组织、日常联络、简报编印等工作。

  中共北京市委直属机关工委主要职责是:1.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含直属单位党组织,下同)党建工作进行研究和指导,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制定机关基层党建工作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2.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请示的有关问题作出决定、批复或者答复。3.督促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进行换届,审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对新当选的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进行任前谈话,对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调整进行审批、任免。4.配合同级党委有关部门抓好直属机关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列席直属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了解掌握相关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5.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6.了解和掌握所属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7.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同级党的委员会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8.按照党的隶属关系,领导所属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和统战工作。9.对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条例》和本实施办法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年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10.履行同级党的委员会规定的其他职责任务。

  中共北京市委统战部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中央、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我市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制定全市统战工作规划及有关政策性措施;就统战工作向市委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2.负责联系我市各民主党派和有关人民团体、无党派代表人士;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工作;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3.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联系我市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帮助有关部门加强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的队伍建设;调查研究和协调检查我市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提出做好我市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推荐工作的意见。4.贯彻执行党的海外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联系港澳台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负责台胞定居工作。5.做好本市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研究提出做好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本市政府及司法部门局级行政领导职务工作的意见;协助组织部门做好本市党外局级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培养社会各界新的代表人物。6.加强对市工商联党组的领导,做好本市非公有制经济和新阶层代表人士工作,调查反映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7.研究提出我市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外知识分子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市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协调关系,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8.负责指导我市各部门党委的统战工作;培训统战干部,加强统战干部队伍建设;研究提出加强全市统战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指导全市开展统战理论、方针、政策的学习、研究和宣传。9.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分工,负责市民委(宗教局)、侨办、参事室(文史馆)、工商联、侨联、台联等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及老干部工作;领导市黄埔军校同学会。10.做好部机关和市侨联、台联、工商联、黄埔军校同学会等机关中中共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其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工会、共青团工作。11.代管北京市欧美同学会(北京市留学人员联谊会)。12.完成市委和中央统战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北京市委教工委是负责本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管理工作的市委派出机构。主要职责是:1.负责对本市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市委的指示、决定情况进行指导检查。2.负责对本市教育改革发展、教育系统党的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或在职权范围内对有关问题做出决定。3.负责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本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党的建设工作。4.负责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的理论宣传、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本市教育系统新闻宣传工作。5.负责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战线与群众工作。6.统筹管理本市教育系统的人才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分工,协助市委负责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及其他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协助中央及有关部委负责双管普通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负责本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和所属处级单位领导班子建设。7.指导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和直属直管单位离退休工作。8.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共北京市委老干联主要职责是:1.组织老干部学习中央和北京市委文件。2.向老干部通报中央、北京市委的重大决策,反映老干部的意见和建议。3.组织老干部参观考察北京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情况,听取相关工作汇报。4.组织安排老干部参加重大纪念活动和离退休干部读书班。5.保持与老干部的联系。6.负责并协助北京市委办公厅做好老干部活动阵地建设和管理工作。7.承办北京市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北京市妇女联合会主要职责是: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首都各族各界妇女以及各类妇女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本市的有关规定,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2.紧密围绕市委和市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全市妇女群众投身改革开放和首都的两个文明建设,积极促进首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3.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的思想、教育、引导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积极开展对妇女的教育培训,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4.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市委和市政府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建议;参与研究制定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5.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办实事。6.负责指导市妇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及女性团体的工作。7.指导各区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任务,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工作指导。8.加强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及海外侨胞妇女的联谊;拓展同世界各国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开展国际合作。9.研究提出全市妇女组织参与社会建设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文件;统筹协调妇联系统"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负责妇女儿童类社会组织业务审查和日常联系、服务和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各区、各有关单位开展妇女社会组织组建工作。10.组织指导推动和谐家庭创建活动和家庭文化建设等工作,指导各级妇联配合有关方面开展家庭教育活动;参与研究拟定有关儿童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推动儿童发展规划实施;组织指导各级妇联开展有益于儿童身心健康的活动,宣传儿童优先理念。11.承担北京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市委员会是北京市各级团组织的领导机关,主要职责是:1.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组织全市共青团组织围绕首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开展工作,在首都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中发挥党的助手作用。2.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全市青少年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培养、选拔、推荐、表彰优秀青少年;指导全市志愿者工作的开展。3.负责全市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的理论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青少年思想状况,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对青少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立法建议,参与有关全市性青少年法规的起草、实施、监督等工作;承担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4.负责研究指导全市团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全市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区局级单位团委的正、副书记,选拔、培养和推荐优秀青年干部;指导全市各级团校工作;指导全市共青团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青年人力资源开发工作。5.负责全市青年统战工作。6.负责全市共青团系统外事工作和青少年对外交流工作。7.指导和帮助市青联、市学联、市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所主管的社会团体进行监督管理。8.负责团市委直属单位的管理工作;筹措青少年事业发展经费。9.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共青团中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与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合署办公。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关于加强本市社会建设的决议、决定,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2.研究提出本市社会建设的总体规划、重大方案和重要政策,为市委宏观决策服务。3.宏观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本市社会建设重点任务的落实。4.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和社会领域社会动员体制机制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5.负责综合研究和统筹协调本市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相关工作。6.负责本市社会领域党建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社会领域党建工作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指导各区、各有关单位开展社区党建、社会组织党建和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7.协调指导本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和机制。8.综合协调本市志愿者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志愿者工作的规划和政策措施。9.负责对各区社会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10.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社会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提出加强本市社会建设的意见和建议。2.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社会建设的总体规划、改革方案和宏观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起草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志愿者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3.组织拟订本市社会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4.统筹推进本市社区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协调解决社区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5.宏观指导本市社会组织建设与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社会组织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和发展工作。6.对各区、各部门的社会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7.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要职责是:1.负责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互联网信息传播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本市互联网信息传播法制建设。2.做好本市互联网领域的信息内容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站。3.协调、组织做好网上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4.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希望工程北京捐助中心主要职责是:筹集海内外资金,为青少年提供服务,筹集管理使用资金,开展赈灾助学助教活动,开展青少年交流活动,为青少年成长成才服务,实施绿色希望工程。

  首都社会经济发展研究所主要职责是:1.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中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决策研究领域有造诣的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进行中长期战略研究。2.为市委、市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服务。3.承担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决策研究课题、开展调查研究、咨询论证等工作。4.围绕决策科学化的理论与实践开展研究,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问题开展国际间学术交流。5.承担《北京调研》和《决策参考》等刊物的编辑工作。6.承办市委研究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北京市委干部理论教育讲师团主要职责是:1.组织实施重大宣讲活动。2.为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提供服务。3.对基层党员干部群众进行经常性的形势政策教育。4.推进干部在职业余学习。5.宣讲家网站的运行等。

  北京市人民政府便民电话中心主要职责是:1.负责受理本市非紧急救助事项,转办、交办、督办并协调重大非紧急救助事项的处置,协调和指导非紧急救助方面的相关工作。2.负责收集和整理非紧急救助事项反映的社情民意和社会动态,进行社情舆情的综合分析。3.负责解答公众的咨询,提供有关公共信息服务。4.负责电话接听人员和网络工作人员的业务管理和监督以及业务培训等工作。5.负责本市非紧急救助服务网络平台的运行管理。

  北京市党建研究所主要职责是:1.承担党建专业的科学研究工作。2.市委及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党建调研任务。3.北京市党建研究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主要职责是:受北京市文化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负责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提供决策咨询、组织项目论证、提供信息服务、开展专题调研等工作。

  北京市新闻工作者协会秘书处主要职责是:服务本市新闻工作者,促进北京市新闻事业发展。发挥服务、组织、监督、协调职能,开展维权自律、业务交流、培训、评优评奖等项业务。

  北京组织人事科学研究所主要职责是:1.承担北京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办事职能。2.承担市委、市政府关于首都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政策研究及有关组织实施工作。3.承担推动行业性、区域性人才发展政策研究以及指导各级人才规划编制与实施的有关工作。4.承担市级人才工作表彰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推广人才工作的先进经验。5.承担全市海内外人才重点交流活动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搭建人才发展合作平台。6.承担全市高级专家数据库建设与管理工作。

  北京市三八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1.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巾帼家政服务。2.参与制定巾帼家政服务行业标准,规范、统一巾帼家政服务流程,推动家政服务诚信化、品牌化、规范化。3.培训巾帼家政管理人员,培训家政服务人员,提升家政服务管理水平、家政服务人员服务能力和综合素质。4.为单亲母亲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公益性家政技能培训。5.构建巾帼家政信息平台,提供巾帼家政服务动态、政策咨询、择业指导、就业信息、服务监督、维权服务等。

  北京市妇女干部学校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妇联系统干部培训工作;加强培训基地建设、信息化建设、教材建设等;进一步拓展妇女职业技能培训。

  北京市宣传干部教育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拟定本市宣传干部教育培训方案,联系师资力量,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北京市妇联信息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市妇联机关电子政务及办公系统的建设与维护,北京妇女信息的收集、编辑、公布和上报,妇联信息系统及北京妇女网站的建设、维护、技术保障与培训,组织开展面对妇联干部和广大妇女的信息化宣传普及等任务。

  中共北京市委老干部活动站主要职责是:充分发挥活动站作为服务离退休干部的阵地作用,为集中学习中央、北京市委相关重要文件精神、召开各项会议等提供场所,充分保障老同志正能量作用的发挥。

  北京双高人才发展中心主要职责是:1.宣传国家和北京市关于海外人才的工作政策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2.研究提出北京市海外人才开发工作地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建议。3.收集、发布重大项目信息,海外学人信息和海外高层次人才政策信息。4.负责北京市引进海外人才的认定评估工作。5.广泛联系驻外使领馆、海外专家组织、海外人才交流机构、留学生组织、海外人才和国内相关组织,代表市委市政府多渠道寻访海外高层次人才。6.组织实施海外人才培训交流活动。7.为北京市重大科技项目、重点学科建设和重要产业发展提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智力的有关支持。8.为在北京创新创业的海外人才提供事业发展和生活条件等综合配备服务。9.为中央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开发工作服务。10.联系指导协调本市各海外学人分中心的工作。11.公派、自费出国留学相关服务。12.开展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体系等研究工作,承担干部考核评价的工具、技术、方法开发及应用平台建设工作,协助开展相关服务。13.负责人才能力素质评价的技术研发及相关服务,承担市属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竞争上岗和人才选拔等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全国领导干部选拔考试通用题库北京分题库管理与应用等。

  北京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是市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协调议事机构,主要职责是:1.负责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执行妇女儿童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2.组织、制定、实施北京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及维护和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3.协调政府有关部门调查、研究、解决全市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4.对市属成员单位落实妇女儿童规划指标情况进行督促检查。5.指导各区及成员单位开展妇女儿童工作。

  北京市党派团体办公楼服务管理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为北京市八个民主党派和北京市台联、北京市侨联、北京市黄埔同学会等三个人民团体开展工作提供后勤保障与服务等工作。

  北京市文化发展中心主要职责是:1.研究北京市文化发展的战略及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政策,探索北京市的文化体制改革。2.作为"北京宣传文化引导基金"的执行主体,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大学生杂志社主要职责是:编辑、出版和发行《大学生》杂志及附属出版物,举办相关咨询、培训及社会文化交流活动,促进青年的健康成长。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等三十六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单位包括行政单位18家,事业单位18家。其中行政单位具体是: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中共北京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市农委)、中共北京市委研究室(改革办)、中共北京市委直属机关工委、中共北京市委统战部、中共北京市委教工委、中共北京市委老干联、北京市妇女联合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市委员会、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北京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事业单位具体是: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希望工程北京捐助中心、首都社会经济发展研究所、中共北京市委干部理论教育讲师团、北京市人民政府便民电话中心、北京市党建研究所、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北京市新闻工作者协会秘书处、北京组织人事科学研究所、北京市三八服务中心、北京市妇女干部学校、北京市宣传干部教育中心、北京市妇联信息中心、中共北京市委老干部活动站、北京双高人才发展中心、北京市党派团体办公楼服务管理中心、北京市文化发展中心、大学生杂志社。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433,249.5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81,893.97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647.5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0,708.04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374,361.5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03%;事业收入1,825.4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48%;经营收入644.2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17%;其他收入5,062.7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32%。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69,083.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083.8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2.24%;项目支出286,369.9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7.59%;经营支出629.4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17%。

  2017年结余分配495.5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3,670.89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2,135.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3,366.2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6.39%;教育支出34,096.7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6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7,893.9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6.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97.0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76.7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7%;节能环保支出13,092.3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72%;农林水支出59,177.8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6.81%;交通运输支出24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7%;其他支出1,795.0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7年度决算163,366.2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1,883.51万元,下降6.78%。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7年度决算10,347.6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394.43万元,下降3.67%。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和市委有关规定,严格控制行政运行成本。

  "群众团体事务"2017年度决算17,584.77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980.81万元,下降5.28%。主要原因:因群团工作改革、机构调整,部分项目启动较晚,未达到付款条件。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7年度决算83,559.6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2,980.05万元,减少3.44%。主要原因:受项目实施进度影响,部分项目支出不具备结算条件。

  "组织事务"2017年度决算5,105.87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736.12万元,下降25.37%。主要原因:部分组织信息化应用系统迁移至市经信委云平台,系统运行经费相应减少。

  "宣传事务"2017年度决算23,854.8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289.22万元,增长1.23%。主要原因:年中承接大型宣传活动任务。

  "统战事务"2017年度决算998.2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340.17万元,下降25.42%。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和市委有关规定,严格控制行政运行成本。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017年度决算21,725.41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5,848.18万元,下降21.21%。主要原因:部分项目未达到付款条件,按合同约定未予支出。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7年度决算189.7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07.03万元,增长129.44%。主要原因:追加信息化系统建设经费。

  2、"教育支出"2017年度决算34,096.73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5,002.80万元,下降12.80%。其中:

  "普通教育"2017年度决算7,672.58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2,375.76万元,下降23.64%。主要原因:按照中央、教育部和北京市有关工作要求,调整部分课题、培训、支持项目,核减相关经费。

  "进修及培训"2017年度决算11,805.03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3,852.96万元,下降24.61%。主要原因: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部分培训项目预算纳入受托单位部门预算管理。

  "其他教育支出"2017年度决算14,619.1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225.92万元,增长9.15%。主要原因:入选"北京海外人才聚集工程"的人员数量有所增加。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17年度决算57,893.97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1,022.45万元,增长23.52%。其中:

  "文化"2017年度决算52,269.1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0,414.06万元,增长24.88%。主要原因: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年中追加预算。

  "新闻出版广播影视"2017年度决算1,994.2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23.12万元,下降1.15%。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和市委有关规定,严格控制行政运行成本。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17年度决算3,630.5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631.51万元,增长21.06%。主要原因:增加2017年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支持文化产业发展。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年度决算18,697.09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4,995.68万元,增长36.46%。其中:

  "民政管理事务"2017年度决算7,492.3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4,779.56万元,增长176.19%。主要原因:追加社会组织工作经费。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7年度决算9,142.98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62.00万元,增长0.68%。主要原因:年中根据人员变化情况追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抚恤"2017年度决算2,057.7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50.12万元,增长7.87%。主要原因:依相关政策,年度内追加逝世人员抚恤金。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年度决算4.0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4.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追加优抚对象补助经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7年度决算3,776.7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4.48万元,下降0.12%。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17年度决算3,536.72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4.48万元,下降0.13%。主要原因:医疗保险按实际情况缴费,略有结余。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7年度决算240.00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持平。

  6、"节能环保支出"2017年度决算13,092.3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6,582.30万元,增长101.11%。其中:

  "污染防治"2017年度决算12,992.3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6,582.30万元,增长102.69%。主要原因:增加政策性农业补贴。

  "能源节约利用"2017年度决算100.00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持平。

  7、"农林水支出"2017年度决算59,177.8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29.96万元,增长0.05%。其中:

  "农业"2017年度决算19,768.04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29.96万元,增长0.15%。主要原因:追加北京农产品流通项目奖励资金。

  "普惠金融发展支出"2017年度决算39,409.80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持平。

  8、"交通运输支出"2017年度决算240.00万元,与2017年年初预算持平。

  9、"其他支出"2017年度决算1,795.03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减少12.79万元,下降0.71%。主要原因:职业年金按实际情况缴费,略有结余。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79,368.11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7个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2个事业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537.87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055.07万元减少517.2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决算数1,068.4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1,342.08万元减少273.68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落实中央和市委有关规定,按照从严从紧原则,进一步压缩了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赴境外调研政府事务社会化服务管理模式、调研国际大都市规划建设管理经验、青少年国际交流、中华文化走出去等方面,2017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07个、322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3.32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决算数295.0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461.49万元减少166.49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落实中央和市委有关规定,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压缩了公务接待费支出。2017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来京学习考察的代表团等重要公务接待活动。公务接待678批次,公务接待14,472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1,174.47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1,251.50万元减少77.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决算数280.57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300.00万元减少19.43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落实中央和市委有关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压缩公车购置支出。2017年更新购置7辆,车均购置费40.08万元,主要是为加强全市应急值守,保障复杂道路、夏季防汛、冬季雪天以及处置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下的出行需要,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采购2辆国产品牌应急保障特种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893.9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951.50万元减少57.60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要求,减少公车运维支出。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409.48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43.77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27.04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13.61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使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372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4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1,916.59万元,比上年减少1,006.95万元,减少原因:落实中央和市委有关规定,压缩行政运行经费。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等三十六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835.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94.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16.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523.9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322.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4.7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026.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1.34%。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246,249.55万元,其中:汽车(使用各类资金安排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404辆,10,390.87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7台(套),2,521.69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根据保密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2017年度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等三十六部门决算中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下部分款、项级科目支出为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按照决算公开有关规定,涉密信息在决算说明及附表中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等三十六部门对2017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246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38.44%,涉及金额228,377.0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比较规范,预算编制较为合理,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步完善,项目执行情况良好,基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经统计,评价级别为"优"(100-90分)的项目114个;评价级别为"良好"(90-75分)的项目132个。

  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市委员会少先队工作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对象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团市委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一系列希望和要求,深入落实全国少工委《少先队改革方案》和《共青团北京市委改革方案》,按照市第十四次团代会和市第七次少代会工作部署,扎实推动《北京市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落地落实,为首都少先队专业化、科学化发展做出新贡献。

  团市委以思想引导为核心,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设计,大力推进少先队活动课程和辅导员队伍建设,在少年儿童中广泛开展爱党教育、中国梦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引导全市70万少先队员逐步认识、深化理解、不断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为党和国家培养合格的共产主义接班人。市、区、校三级围绕少先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少先队活动课设计开展、少先队活动设计方法等,对全市1500余名大队辅导员、22000余名中队辅导员进行培训。2017年开展的少先队活动和相关培训如下:

  (1)推进全市少先队改革

  全面落实全国少工委和团市委关于少先队的改革要求,印制《北京市少先队改革文件材料汇编》。

  (2)编写少先队优秀活动课案例集

  组织全市近千名辅导员参与优秀少先队活动课程展示评选工作,总结和展示北京市少先队活动课程建设成果,为广大少先队辅导员上好少先队活动课提供参照,组织编写出版《在队旗下成长-2017北京市少先队优秀活动课案例集》。

  (3)向小学少先队中队赠阅《北京少年报》

  向小学少先队中队赠阅《北京少年报》,发挥团属报纸在少年儿童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少先队活动课与北京少年报的互动融合,引导广大少年儿童深入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举办首都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活动

  开展"不忘初心跟党走"庆祝"六一"儿童节系列活动,包括主题宣传、体验活动、网络互动等内容,让全市少年儿童欢度节日的同时接受教育,不断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

  (5)组织初一年级开展建队和佩戴队徽活动

  在初中学校集中开展初一年级建队,为初一少先队员配发少先队队徽,各学校集中开展初一年级建队和佩戴队徽仪式活动,通过仪式教育激发少先队员们的组织归属感和荣誉感。

  (6)举办红领巾户外训练营

  组织全市约3000名6至14岁优秀少先队员和团员代表,分16期开展户外体验和训练。训练营紧密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建团95周年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主题,设计了红领巾大家庭、红领巾小常识、红领巾小创客、红领巾小健将、红领巾小卫士、红领巾小战士等活动内容,寓教育于活动,全面提升青少年综合素质,促进少先队员和团员全面发展。

  (7)举办北京市中学团委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任职培训班

  围绕"少先队组织建设、少先队仪式教育、少先队活动课、社会认知与实践、红领巾校园媒体建设、红领巾特色活动及中队辅导员培训"基本内容和加强中学共青团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团、队组织活力,提升团、队干部能力素质等方面开展任职培训。

  (8)举办红通社校园记者站指导教师培训班

  组织全市约400名红通社校园记者站相关工作人员及小记者开展红通社校园记者站指导教师培训,提高小记者素质与能力,使红通社成为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的重要阵地。

  (9)组织北京市少先队系统评优表彰工作

  围绕引导少先队员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开展少先队系统北京市"红领巾奖章""星星火炬奖"评优工作。进一步落实少先队根本任务,推进少先队队课的实施,提高少先队活动的实效性,开展北京市少先队优秀论文(含活动案例、调研报告)评审活动和北京少先队课题结项工作。

  2.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预算批复资金420万元,项目实际支出为395.89万元,其中:少先队队伍建设方面支出173.88万元;少先队思想引导方面支出222.01万元。项目结余24.11万元。

  3.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1)项目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团结、教育、引导少年儿童的核心作用,在广大少年儿童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项目具体绩效目标

  产出数量指标:通过思想引导和人才队伍建设,对全市70万少先队员进行覆盖,市、区、校三级共组织培训大队辅导员约1500人次、中队辅导员约22000人次。

  产出质量指标:对全市少先队员思想引导程度达到预期目标,辅导员培训通过率超过95%,理论实践研究产生成果2项。

  产出进度指标:2017年12月底完成所有工作项目。

  产出成本指标:项目总成本控制在420万元。其中,培训类项目单位成本控制在每人每天培训费不超过550元。

  (3)项目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在全市少年儿童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归属感,增强辅导员专业化和职业化能力。

  可持续影响指标:不断增强少先队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教育引导少年儿童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做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

  (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辅导员满意度90%,学生满意度90%,家长满意度90%。

  (二)评价结论

  评价认为,2017年少先队工作项目基本完成了原定的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实施效果。经专家评价,2017年少先队工作项目综合得分87.29分,其中,项目决策13.63分,项目管理28.16分,项目绩效45.50分,少先队工作项目绩效评定结论为"良好"。

  (三)存在问题

  1.绩效目标中效益指标的可衡量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项目设置的效益指标中定性指标较多。

  2.预算编制的精细化水平还需进一步加强,项目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受到客观因素的影响,造成个别子项目资金使用与原预算存在差异。

  3.项目缺少总体实施方案。项目的子项目较多,虽然各个子项目都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但是缺少总体的项目实施方案,各子项目之间相对独立,子项目之间的关联程度还显不足,实施过程中的总体统筹和子项目联动有待加强。

  4.项目的部分绩效成果展示不够充分,个别实现的绩效支撑资料有待进一步丰富。

  (四)建议

  1.建议增加项目的量化指标比重,并进一步细化定性绩效指标,提高项目绩效指标设定的科学性、关联性和可衡量性。

  2.重视绩效管理工作,以绩效目标为导向,合理匹配资金;同时加强预算管理的全程控制与监督,提高管理效率。

  3.建议制定详细、具体的项目总体实施方案,明确项目的组织方式、各方管理职责、项目实施进度、资金划拨依据、对结果监督及验收的方法、预期风险及应对措施等内容。

  4.完善预算绩效管理长效机制,定期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绩效跟踪,定期收集绩效成果资料,并汇总分析,定期采集服务对象或有关方面的满意度情况并加以分析,以改进后续工作和提升项目绩效产出水平。

附件: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等三十六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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