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通过的几种情形

日期:2018-02-01 16:41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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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动车登记内容与该机动车有关情况不符的。

  (二)发动机有漏油、漏水现象。

  (三)车辆号牌伪造、变造、污损、字迹不清,未按规定安装固封装置的。

  (四)仪表台故障灯点亮,有相关故障的。

  (五)非法改装、加装包围、尾翼、牵引盘、拖车钩、脚踏板等,私改进排气、私自增减座椅、灯具、天窗等,改变轮胎规格、货箱栏板、钢板弹簧等情况的。

  (六)同轴轮胎花纹不一致或轮胎出现异常磨损、轮胎胎面磨损严重。

  (七)车窗玻璃有破损(含裂纹),张贴镜面反光膜的。

  (八)私自变更车身颜色,车身张贴广告的(公交车除外)。

  (九)货车未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防护装置不合格的。

  (十)其他不符合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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