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建设和城市管理的重要决定;研究审议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城市管理的规划、计划、总体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统筹协调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城市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统筹衔接相关规划、建设、管理、执法流程;统筹协调本市与中央单位、驻京部队的环境建设工作;建立完善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城市管理的监督、考核制度体系和共治共管、共建共享的协调协同机制;督促、检查、考核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城市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协调解决遇到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