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北京市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办好学前教育与实现幼有所育的要求、落实中央和市级关于学前教育管理的一系列规定与要求以及推进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重要举措,是全市开展学前教育管理的重要指导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学前教育管理的总体要求、主要原则、重要方面。
■为什么要出台这个《意见》?
近年来,我市学前教育虽然获得了长足发展,但由于历史发展中体制机制不健全、欠账多、底子薄原因,学前教育依然是我市各级各类教育与各类重要民生中的短板。与其他学段相比,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起点比较晚。这几年,市区两级政府着力解决“入园难”问题,把阶段性工作重点主要放在了学前教育学位建设与资源扩充方面。在资源规模快速扩张的情况下,学前教育质量监管需要同步加强。
■《意见》是如何制定出台的?
2017年11月中旬以来,针对幼儿园安全事件反映出来的学前教育管理问题,市教委对当前全市学前教育管理中存在的弱点、难点、重点问题做了全面梳理,并从可能引发幼儿伤害事件的重要环节出发,认真研究了国家及北京市现有的幼儿园管理制度,同时参考了国内外预防相关事件发生的经验和做法,研究起草了《意见》。《意见》的制定历时9个月,期间多次征求学前教育与相关行业专家意见、各区政府意见与相关委办局意见,并经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讨论研究并审议通过。
■《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导语部分简要介绍了《意见》起草的背景。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提出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学前教育规律,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机制,坚持儿童优先、安全第一、权责统一、保教并重,加快形成科学规范的学前教育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学前教育管理水平,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第二部分是主要举措。分别从加强幼儿园分类管理、加强学前教育队伍建设、提升幼儿园内部管理水平、建立幼儿园与家庭及社会共育机制、加强学前教育考核检查和督导评估工作六个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
在已有管理文件的基础上,本部分重点补充了加强教师队伍的培养培训力度、严格教职员工的准入与考核管理、健全幼儿园安全事故应对机制、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事故的报告处置机制、依法落实幼儿园举办者与管理者的办园责任、加强幼儿园保教工作的科学管理、健全幼儿园与家长的联系制度、健全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制度、强化学前教育督导检查等内容。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营造良好氛围三个方面就《意见》的落实提出要求。要求各级政府按照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分层建立学前教育工作责任制;要求加强部门间工作协调和政策衔接;要求加强宣传营造社会良好氛围,引导全社会共同努力,关心儿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