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要求,按照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本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自2019年4月26日24时起,每吨分别提高195元和185元;89号汽油由每升6.54元调整为6.69元,提高0.15元;92号汽油由每升6.99元调整为7.15元,提高0.16元;95号汽油由每升7.44元调整为7.61元,提高0.17元;0号柴油由每升6.67元调整为6.83元,提高0.16元(具体价格见附件)。各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本市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和运杂费(最高零售价格的1%)确定。
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成品油价格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明显位置公布油品价格。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
附件:北京市汽、柴油价格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4月26日
附件
北京市汽、柴油价格表
品名 | 最高批发价格 | 最高零售价格 | ||
配送制,元/吨 | 非配送制,元/吨 | 元/吨 | 元/升 | |
89号汽油 | 8600 | 8511 | 8900 | 6.69 |
92号汽油 | 9134 | 9040 | 9434 | 7.15 |
95号汽油 | 9668 | 9568 | 9968 | 7.61 |
0号柴油 | 7595 | 7516 | 7895 | 6.83 |
-10号柴油 | 8069 | 7985 | 8369 | 7.24 |
-20号柴油 | 8463 | 8376 | 8763 | 7.59 |
-35号柴油 | 8779 | 8688 | 9079 | 7.86 |
注:以吨为单位的保留到元;以升或公斤为单位的保留到分,分以下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