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体系第二批确定6家试点单位-工作动态-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体系第二批确定6家试点单位

2019年04月19日

  

  2019年2月,北京开始征集第二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试点单位,经过前期的试点申请、专家评审和现场踏勘,第二批名单确定6家试点单位,试点工作截止到2020年底。

  试点期内,我委将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试点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跟踪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对试点工作进行调度。2020年12月31日前,各申报单位完成对试点期间试点实施情况的总结,并向我委提交总结报告。我委将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最终验收。

  目前,北京市共有19家试点单位,其中2018年第一批确定了13家。第一批试点中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企业较之生产、销售企业能够有更多的资源和精力投入回收业务,回收效果较好。为不断扩大业务,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结合自身特点参与到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工作重心向前端收集网络拓展。一是以“再生资源回收+社区生活垃圾分类”的方式,使企业服务更加贴近市民日常生活,市民交投更加便捷。二是以“互联网”回收模式通过邮寄等方式回收或者根据居民的预约时间合理设置回收路线。

  下一步,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回收单位将从四个方面加强建设:

  一是统筹推进两批试点建设,引导行业健康运行,核心工作是探索建立试点期结束后的长效机制。支持发挥对试点企业的监督管理作用,由行业协会(产业联盟)通过认证等方式对回收企业进行名单制管理,确保行业规范发展。

  二是持续推进行业规范和标准的制订工作。支持将试点单位的有益做法向全行业进行推广,让企业和行业的运行有规可循,通过标准的制订推动消费类等涉及居民信息安全的产品回收,破解手机等产品回收难的问题。

  三是优化线下回收布局网络,通过企业与社区、各类服务网点定向合作等方式,逐步扩大线下回收网络覆盖和服务便捷度。

  四是对于试点建设中回收企业遇到的进社区难、运输难、暂存难等共性问题,协调相关部门补齐制约行业规范发展的“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