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风行风建设承诺-服务承诺-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风行风建设承诺

2011年09月22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负责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筹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为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树立我委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热情为民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工作人员接待办事人员时做到语言文明,态度热情,服务周到,坚决杜绝服务怠慢、推诿扯皮等问题。对服务对象办理的相关事项,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认真解答询问,确保办事人员满意。
  二、严格依法办事,提高服务效率。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能履职尽责,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均实行统进统出,在法定时限内办结。不断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切实提高行政服务效率。
  三、加强信息公开,实行阳光政务。及时向社会公开职责职能、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公开我委行政审批事项和相关服务项目,公开审批事项的审批依据、资格要求、办理程序、所需材料和办理时限,实行阳光政务。
  四、遵守廉政纪律,严格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岗位奉献。严禁以权谋私,杜绝“吃、拿、卡、要”,不接受行政相对人、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安排的旅游、消费娱乐活动。
  五、树立良好形象,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对待群众举报和投诉,坚决查处各种违规行为,做到有效投诉办理率100%。对工作人员的违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廉政建设若干规定》、《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以上承诺,欢迎广大群众、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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