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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北京供暖时间的疑问
来信内容北京供暖定在11月15日, 可是每年的11月1日开始,家里就已经非常冷了,老人孩子每年这个时候都感冒生病,为什么供暖就不能提前点呢,暖气可以根据温度控制,供暖费可以根据提前的时间来计算啊,为啥非要让老人孩子生病呢? 恳请政府部门人性点吧,也许你们住着豪宅,开着空调,没有感受到冷意,但是普通百姓的家里,已经是冷意十足。
来信人李女士
来信日期2017-11-06
来信类型燃气、供热
回复内容市民同志: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将有关意见回复如下:
   我市现行采暖期是由市政府令第216号《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规定的,即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这一规定主要是考虑气候条件、能源准备等方面因素。为了应对供暖期外的气温突降情况,我市还建立了供热气象会商机制,每年供暖季前和供暖季快结束时,我委与市气象局等部门都会进行几次气象会商,相关部门根据对气温的预测提出是否提前供暖或者延长停暖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工作机制,保障居民的服务需求。
  最后,感谢您对北京供热工作的支持!
回复日期2017-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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