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三五”时期燃气发展建设规划
北京市“十三五”时期燃气发展建设规划
(公示稿)
北京城市管理学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
目 录
一、 “十二五”燃气发展实施评估
(一) 现状情况
(二) 存在问题
二、 发展思路、原则和目标
(一) 指导思想
(二) 规划目标
三、 天然气发展规划
(一) 市场发展与资源平衡
(二) 供应体系规划
(三) 调峰应急保障
(四) 城乡统筹规划
四、 液化石油气供应规划
(一) 完善体系建设
(二) 推进资源整合
(三) 规范供应站点
五、 京津冀地区燃气协同规划
(一) 指导思想
(二) 协同设施建设
(三) 推进区域合作
六、 精细管细和提质增效
(一) 完善法规标准建设
(二) 创新燃气供应机制
(三) 提升行业监管水平
(四) 强化安全消隐工作
(五) 推进应急体系建设
(六) 加强需求侧管理
七、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八、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 加强规划宣传力度,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二) 深化规划实施方案,落实建设指导细则
(三) 推进工程实施进度,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四) 建立长效节能机制,提高燃气利用效率
一、 “十二五”燃气发展实施评估
(一) 现状情况
1。燃气行业稳步发展
“十二五”期间,随着《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实施,北京市能源结构不断优化,天然气应用领域日益广泛,用气量不断增加,天然气用户总数和用气量位居全国各大城市之首。
2015年,北京市天然气用气量约146亿立方米,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所占比例达到29%;液化石油气消费量约36.4万吨,其中家庭用量约18.9万吨,约占总消费量的52%;全市燃气居民用户达898万户,居民燃气气化率达99.9%。
2。输配系统日益完善
“十二五”期间,建设完成陕京三线良乡至西沙屯段、大唐煤制天然气管线古北口至北石槽段,配套建设西沙屯、北石槽门站,形成了南北均衡供气的局面,进一步优化了上游气源保障。同时,建成西集液化天然气(LNG)应急储配站、小屯和潘家庙液化天然气(LNG)中转站,提升了应急保障能力。
“十二五”期间,建设完成四大热电中心供气管线一期工程,保障了四大热电中心的供气要求;同时,继续对燃气管网进行加密和改造,完善场站设施建设,新增高压B、次高压A及中压管线约855公里,配套场站设施29座,除延庆外其他各郊区县均实现了管道天然气供应。
3.惠民工程持续推进
“十二五”期间,为落实《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开展了燃煤锅炉房“煤改气”工程、“送气下乡”惠民工程和“天然气进村入户”工程,为推动首都空气质量改善、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做出了重要贡献。
燃煤锅炉房“煤改气”工程:“十二五”期间,大力推进燃煤锅炉房“煤改气”工程,实现城六区185座19826蒸吨燃煤锅炉房的清洁能源改造。
“送气下乡”惠民工程:截止2015年底,“送气下乡”惠民工程涉及全市13个远郊区县,发展液化石油气用户110余万户。
“天然气进村入户”工程:截止2015年完成20余个村庄的市政天然气管网和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进村入户取暖工程建设。
4。管理水平逐步提升
“十二五”时期,开展“巡检普查、风险评估”工作、“许可下放”工作和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提高了燃气行业管理精细化的水平,提升了用户安全管理服务水平,推进了行业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建设。
“安全巡检、风险评估”工作:2011~2013年集中力量开展巡检普查、风险评估工作,共排查老旧小区各类安全隐患15万余处,检查餐饮企业等公服用户3万余家,对2494公里老旧管线进行了风险评估。
“许可下放”工作:2014年将“燃气经营许可”、“燃气设施改动审批”和“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许可”等全部燃气行政许可下放到区县。
标准体系建设工作:2011~2015年完成《城镇燃气管道翻转内衬法施工及验收规程》的制定以及《燃气输配工程设计施工验收技术规范》、《燃气供应单位安全评价》修订等工作。
(二) 存在问题
1。安全管理形势严峻
“十二五”期间,全国油气管线事故频发,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燃气等危化品的运行安全引起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对北京市燃气行业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当前,液化石油气储存和灌装能力已超出实际需求近10倍,严重供过于求。部分企业存在掺混二甲醚和非法制售、灌装液化石油气等问题,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2。保障能力亟需提升
“十二五”期间,由于征地拆迁等原因导致部分场站及管线等重大设施建设滞后,严重制约了输配系统的供应能力。目前全市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仅为450万立方米,相当于2014年高日用气量的6%、均日用气量的15%,未达到《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中的要求。
随着大气环境治理和燃煤替代,未来北京市天然气发电比例达将到90%以上,天然气供热比例将超过85%。一旦天然气供应出现问题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停热风险。
3。区域统筹有待加强
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已上升国家战略的高度。北京市上游管线均承担着河北、天津等省市燃气供应。随着《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开展,京津冀地区天然气需求将进一步增加,资源供应压力进一步加大。
由于城市发展、地理区位等原因,燃气发展不均衡。当前,延庆区仍未实现与全市管网沟通,新城及部分镇区采用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等供应,农村采暖用能主要以燃煤、柴薪为主。
二、发展思路、原则和目标
(一) 指导思想
按照新时期首都战略定位,以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提升人民生活水平、改善生态环境为核心,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机遇,优化布局重要燃气场站和输气廊道,着力突破资源保障瓶颈;以构建安全稳定、高效智能、绿色低碳、城乡协调的燃气供应保障体系为目标,充分发挥天然气在能源体系中的基础支撑作用,全面提升燃气利用和设施建设水平,为建设和谐宜居之都贡献力量。
(二) 规划目标
1。发展规模
规划到2020年,北京市天然气年用气量达到200亿立方米,在北京市能源结构中的比例达到33%;全市常住人口人均消费水平提升到870立方米/人·年以上、常住居民天然气气化率达80%以上。
2。城乡统筹
建立管道天然气、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形成多元互补的城乡天然气保障体系,规划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市平原地区管道天然气“镇镇通”;进一步整合液化石油气市场,完善液化石油气供应体系。
3。运行保障
加快推进“陕京四线”、“中俄东线”等气源工程,建设京津冀“一张气网”;完善京津冀地区储气调峰和应急气源的建设,增强供气保障能力;提升和优化市内燃气输配系统,建设“智慧管网”,持续开展燃气隐患治理,保障城市运行安全。
4。行业管理
修订完善《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规和标准体系,吸引鼓励多元化社会资本参与燃气设施建设、用户服务市场开发、安全技防技术推广应用,促进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燃气行业的精细化管理。
三、天然气发展规划
(一) 市场发展与资源平衡
“十三五”时期,优先发展和保障居民用气,推进采暖用气,适度发展电厂用气,鼓励发展燃气分布式能源系统用气。根据各类用户发展趋势,到2020年天然气需求达200亿立方米左右。
根据资源落实情况,2020年可供北京市天然气资源主要有陕京系统、大唐煤制天然气、唐山液化天然气及中俄东线等,供应能力达200亿立方米/年以上,可以支撑“十三五”期间的天然气用气需求。
(二) 供应体系规划
1、依托上游建设,优化供应体系
以陕京四线、大唐煤制天然气管线及中俄东线建设为契机,形成多源多向上游气源供应体系,实现多个气源点的衔接与调度,打造陕京一线、二线、三线、四线、大唐煤制天然气、地下储气库、唐山液化天然气、中俄东线八大输气通道,在北京市及其周边形成由长输管线组成的外围10兆帕环网。
建成陕京四线干线及高丽营-西沙屯、密云-平谷-香河、西集-香河-宝坻联络线,共计157.5公里,配套建设延庆和密云2座门站。其中,西集-香河-宝坻联络线2016年10月建成,其余管线2017年10月建成。建成陕京三线大灰厂门站,推进新机场输气管线及城南门站建设。
2。加强区域统筹,完善输配系统
结合北京城市副中心、新机场及世园会的建设及“煤改气”负荷需求,强化设施建设,完善城镇输配系统,实现六环路高压A配气平台成环。
完成六环路高压A管线西六环中段管线建设,长约15公里,实现六环路高压A配气平台成环,建设徐辛庄、北安河等高压A调压站8座。
建设燕房供气管线长约15公里,配套建设高压A调压站1座,满足燕化地区用气需求。结合通州和海北能源中心建设电厂供气管线长约6公里,配套建设高压A场站2座;为支撑新机场的发展,建设高压A管线约30公里、高压A调压站1座。
优化高压B、次高压A管线,新建液化天然气应急储配站1座,高压B管线100余公里、高压B场站14座,次高压A管线240余公里、调压站60余座,中压管线200余公里。
(三) 调峰应急保障
北京市天然气供应保障主要依靠上下游共同解决,季节调峰和日调峰主要依靠上游通过地下储气库及资源调度等方式解决,时调峰主要通过上下游共同解决。
季节调峰:主要通过大港储气库群和华北储气库群解决。2020年北京市季节调峰量约50亿立方米,大港储气库群和华北储气库群工作气量约37亿立方米,不足部分通过唐山液化天然气及上游资源调度共同解决。
日调峰:主要通过上游解决。2020年北京市高日负荷约1.5亿立方米;随着陕京四线的建设,2020年上游供应能力约1.9亿立方米,可以满足常年气温条件下的日调峰需求。若遇到极端天气,通过上下游联动,采用供应侧及需求侧管理共同解决。
时调峰及应急:主要通过利用上游地下储气库的调度、强化设施建设及需求侧管理等方式由上下游共同解决。结合唐山液化天然气码头建设4座16万立方米的液化天然气储罐,通过资本运作参于北京市周边液化天然气工厂的经营。2020年,应急储备设施的储气能力约2至4亿立方米。
(四) 城乡统筹规划
1。实现延庆区管道天然气供应
2020年,延庆区天然气用量将达约1.5亿立方米,气源为陕京四线,同时建设液化天然气应急储配站保障供应安全,建设延庆门站、应急储配站等场站设施9座,干线管线40余公里。
2.加快南部城区燃气设施建设
至2020年,通州区天然气用量将达到9.8亿立方米,气源为通州门站等现状门站。建设徐辛庄高压A调压站及配套工程和通州南高压A调压站及配套工程,完成通州核心区能源中心配套工程,完善通州新城、宋庄镇、各级工业园区等区域管网,共建设场站设施20余座、干线管线50余公里。
至2020年,大兴区天然气用量达10亿立方米,气源为六环路高压A管线及城南门站。建设城南门站及配套工程保障新机场及临空经济区天然气供应,完成狼垡、旧宫、三海子及河西区高压B调压站及观音寺、康庄供气厂“煤改气”工作,建设干线管线80余公里。
至2020年,房山区天然气用量将达10.9亿立方米,气源为闫村门站及六环路高压A管线。建设大件路高压A管线及配套场站,完善南部镇区次高压A管网建设,建设场站设施15余座,干线管线80余公里。
3.分区引导,因地制宜开展天然气进村入户工程
通过分区引导,因地制宜地开展农村地区天然气进村入户工程,优先使用管道天然气,在管道条件不具备的区域,采用液化天然气、压缩天然气作为农村采暖用能“煤改气”过渡气源。2020年力争实现300个农村煤改天然气工程。
四、液化石油气供应规划
(一) 完善体系建设
完善“供应基地+集散中心+换瓶点”三级供应体系。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由市区两级构成,其中市级供应基地主要通过资源整合实现灌装能力20-30万吨/年;区县供应基地主要根据市场需求进行建设,每个区宜安排2-3个;集散中心主要结合乡镇进行建设,每个乡镇建设1-3个;服务网点主要根据乡村液化石油气需求进行安排,每个乡村不少于一个。
(二) 推进资源整合
通过土地置换、异地建设的方式对液化石油气输配系统进行整合,将现状灌瓶厂迁出城区,在外部建设市级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灌装能力20-30万吨/年。
原则上不再新增液化石油气充装能力,推进液化石油气市场整合、淘汰落后产能、调整合并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点,保障各区液化石油气供需平衡。
(三) 规范供应站点
已取得许可的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应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标准、规范进行整改提升,并推行规范化的文明服务。争取相关政府部门对供应站点用地的支持,将供应站点选址纳入城市规划,落实建设用地,严格按基建程序进行审批建设,建成一批符合规划和燃气规范要求的供应站点,从根本上消除液化气行业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
五、京津冀地区燃气协同规划
(一) 指导思想
按照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区域一体原则,以区域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作为契机,实现京津冀区域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共赢发展。
(二) 协同设施建设
统筹京津冀地区发展诉求,推进陕京四线及中俄东线建设,进一步优化区域管网架构。加快大港储气库群和华北储气库群扩容,新建兴9、文23地下储气库。依托唐山液化天然气码头建设液化天然气接收站,提升北京市应急保障能力。
(三) 推进区域合作
推进北京新机场,天津市蓟州区、武清区,河北省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和香河县等邻近区域的燃气合作;结合进京高速加油站安排加气站,方便进京车辆的加气;依托中石化、中海油天津液化天然气码头及地下储气库等资源开展区域资源合作。
六、精细管细和提质增效
(一) 完善法规标准建设
组织修订《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和《餐饮业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要求》,出台《北京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及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开展用户端燃气工程技术标准的制定与修订工作。通过燃气安全技术的应用,强化燃气使用过程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燃气供应企业的运行管理和评价标准,提升企业运行水平。
(二) 创新燃气供应机制
逐步探索气源供应保障的新机制,研究与上游企业合作的新模式,适时鼓励本地企业参与气源市场;继续推进北京市热电气联调联供数据监控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分析决策、调度指挥等功能,同时对供气、供热、供电的调度原则进行深入对接、融合,形成科学、高效、规范的热电气联合调度体系。
(三) 提升行业监管水平
依托物联网技术,试点液化石油气钢瓶流转监测系统,实现充装、储存、配送、销售和使用全过程的可溯源;完善燃气供应企业信用平台,实现政府管理部门、社会公众的信息资源共享,促进社会监督;建立燃气供应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提升企业技术水平;同时,加强政府部门与企业之间的人才交流与培养,提升燃气行政管理人员专业素质。
(四) 强化安全消隐工作
进一步加强与城管、规划等行政执法部门配合,规范燃气设施占压物确认与拆除工作程序,建立隐患治理与打击违法建设的互动机制,确保安全隐患“零增长”。同时,通过居民户内燃气安全技术应用示范项目,积极推广居民燃气安全技术应用及安全技术与设备设施的研发。
(五) 推进应急体系建设
建立完善市、区、企业三级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响应体系;加强市级燃气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对各类燃气突发事件。制定市级燃气应急储备的动用条件和启动流程,并组织演练,切实发挥应急储备功能。继续推进北京市“一主、多点”应急抢修体系的建设,完善燃气输配系统SCDAD(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提高系统的抗风险能力。
(六) 加强需求侧管理
积极推进天然气削峰填谷,鼓励发展天然气汽车、冷热电三联供、可中断用户等常年负荷用户,促进平稳用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峰气价相关政策,落实北京市实施细则。
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十三五”期间,新建燃气锅炉采用超低氮燃烧技术,在用燃气设施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或脱硝治理,全市在2017年底前基本实现在用燃气锅炉低氮排放。2020年天然气消费量约200亿立方米,折合标准煤约2400万吨,实现污染物减排量约33.65万吨。
八、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 加强规划宣传力度,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在《北京市“十三五”时期燃气发展建设规划》的基础上,制定规划公示文稿,并按照程序向社会发布,同时通过媒体广播、主题活动和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向各级政府部门、燃气供应企业和广大市民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促进燃气行业健康发展。
“十三五”期间,天然气供应保障将成为热、电、气安全运行的关键。因此,必须强化燃气行业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有效支撑首都能源供应保障体系的建设。进一步落实精细化管理,继续扩展北京市热、电、气联调联供监控平台的功能及容量,多渠道、多方式解决运行安全问题。
(二) 深化规划实施方案,落实建设指导细则
在《北京市“十三五”时期燃气发展建设规划》的基础上,分解“十三五”期间年度重点建设任务,制定规划实施方案,以配合推进《北京市“十三五”时期燃气发展建设规划》各项重点任务的实施。
结合燃气供应保障、安全管理和用户服务等方面重点工作需求,开展负荷预测、供应方式、运行调度、安全控制、节能技术等方面的课题研究工作,提高行业管理的科技水平。
(三) 推进工程实施进度,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鉴于城市燃气基础设施的拆迁难度加大,建设成本不断增加,相关部门应将燃气相关工程项目列入年度重点工程计划,多方协调推进工程建设进度。
燃气企业应按照燃气发展规划确定的项目和进度要求,制订项目实施计划,落实项目资金,为全面完成“十三五”确定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提供保证。
(四) 建立长效节能机制,提高燃气利用效率
制定优惠政策,鼓励选用节能燃气设备,促进燃气节能技术的推广,淘汰效率低下的老旧设备。加强重点用气单位的用气效率监测管理和节能管理;继续向广大市民宣传行为节能理念,倡导安全科学的节约用气方式,提高社会各界的节约用气意识,促进行为节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