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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委2017年度绩效任务上半年进展情况

日期:2017-07-02

序号

年度任务

任务目标

上半年落实情况

1

加快城市管理与服务标准化建设,拟定相关地方标准和规范,并组织监督实施。

修订《管道燃气用户巡检技术规程》、《供热管网改造技术规程》等7项地方标准。

《管道燃气用户巡检技术规程》、《供热管网改造技术规程》等7项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进展顺利。其中,《环卫车辆功能要求》3项地方标准已由市质监局发布实施;《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19部分 环卫从业单位》待市质监局正式发布。

2

做好党的十九大、“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的服务保障与环境保障工作,抓好重点区域、重点道路的环境整治和景观提升。

1.完成高峰论坛、十九大环境保障各及城市运行保障各项任务;

2.22条重点道路达标完成规划设计并启动开工;

3.44处区域项目年底前达到20处开工。

  1.512日前,全面完成高峰论坛涉及的环境布置及重点地区环境整治工作,为峰会召开营造了“大国风范、古都韵味、开放包容、诚意待客”的城市氛围。

  2.22条市级重点道路环境建设达标中,怀柔区雁栖中心路已经完成环境建设与整治工作;门头沟区、昌平区、延庆区的4条道路已进入环境整治的实施阶段。

  3.44处重点区域环境提升工作中,丰台区宛平纪念活动周边区域提升即将完工;门头沟区2处区域环境提升正在施工;33处区域完成项目设计方案。

3

制定2017年度环境建设综合检查方案,定期开展检查,年度组织首都环境建设考核评价。

印发年度环境建设综合检查方案,开展12次月检查,年度组织首都环境建设考核评价

  1-6月,共开展首都环境建设月检查6次,下发市级环境问题6387个,整改6342个,整改率99.3%;对其中的640个环境问题进行了现场抽查,整治达标594处,整治达标率为92.81%

4

推进城市管理、社会服务、社会治安、城管综合执法等多网融合。

编制并印发“城市管理动态”,宣传促进各区多网融合工作。

  1-6月,共编制印发“城市综合管理动态”6期,宣传各区在网格体系建设、平台升级改造、热线服务、微循环、环境监管进网格等方面的工作成效。

5

做好城市运行保障的监测。

每日向市政府报送城市运行监测数据。

  每日做好《城市运行监测平台综合信息》的报送工作,上半年共向市政府值班室及时报送《城市运行监测平台综合信息》181篇。

6

开展全市违规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清理整治。

全年整治违规户外广告不少于1300块。

  截至6月底,2017年市级下达1586块违规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治理台帐已拆除1125块,完成率71%。其中,东城、门头沟、怀柔、延庆4区已全部完成拆除任务。

7

编制完成城市副中心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设置标准。

12月底前编制完成。

  已完成“城市副中心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设置标准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将征求相关部门和通州区政府的意见后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

8

开展城市公共空间设施治理,扩大公服设施“二维码”管理范围。

公服设施二维码覆盖本市300条大街。

  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二维码管理推广工作的函》,开展全市300条主要大街设施二维码管理扩大试点。目前,各区二维码管理扩大试点工作均已启动,确定了2017年的设施二维码建设计划,建立了台账,进行了设施的规范治理和产权确认工作。

9

完成城六区100条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

完成城六区100条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

  截至6月底,城六区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实事项目进展顺利。东城区、西城区、海淀区三区的35条街巷进入工程施工阶段。

10

持续推进城区架空线入地。

1.完成100公里通信架空线入地;

2.完成100条支路胡同架空线规范梳理。

  1.累计完成主次干道通信架空线入地31公里。

  2.100条支路胡同架空线规范梳理工作,正在办理招投标等前期手续。

11

组织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一期工程夜景照明工程建设。

12月底前,完成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一期工程的楼体景观照明工程建设工作。

一是确定了A1-A4B1-B4楼体景观照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造价咨询机构。二是确定了景观照明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完成图纸会审工作。三是基本完成项目预算编制工作,将向市财政局申报。四是完成设计委托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造价咨询合同的起草工作。五是启动施工前灯具遴选等各项准备工作。

12

提升改造长安街彩虹门及二环路8座立交桥景观照明。

12月底前,完成二环路8座立交桥与长安街彩虹门景观照明提升改造项目招标。

一是彩虹门LED屏招标将于77日开标。二是彩虹门钢结构、二环路8座立交桥景观照明项目、监理在等待标办办理我委建设工程采购CA锁后即可启动招标流程。三是完成追加二环路8座立交桥配电项目待下达项目预算。

13

加强道路清扫保洁,新工艺作业覆盖率提高至88%以上;落实道路分级清扫保洁要求,实现重点道路每日机械冲洗不少于2次;中心城区和远郊区建成区的次干路及以上道路每日实施再生水冲洗,正常作业条件下,日再生水使用量达到2.5万立方米。

1.全市新工艺作业覆盖率达到88%以上;

2.重点道路每日机械冲洗不少于2次;


3.全市再生水日使用量提高到2.5万立方米以上;


4.加强河道两侧和城市排水系统周边的清扫,严控生活垃圾进入河道和城市排水系统。

  1.车辆采购方面。海淀区、房山区、平谷区共4辆洗地车已购置到位。

  2.全市重点道路每日机械冲洗2次。

3.全市开展了道路冲洗作业,再生水日使用达到2.8万吨。

  4.按照《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作业要求》和《北京市环境卫生专业检查考评办法》的规定,要求各区、专业作业单位到指定地点倾倒废弃物,严禁扫入排水井,加强日常检查并纳入环境卫生专业检查考评。

14

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环卫车辆应用范围。

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环卫车辆占比达到50%

  截至目前,已购置61台新能源、清洁能源环卫车,剩余车辆正在招标采购中。

15

落实《北京市建筑垃圾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大建筑垃圾运输消纳违法违规行为综合整治力度。

完成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和车辆定期评估,发布4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黑名单,发布2批建筑垃圾运输绿色车队名单,进一步加大建筑垃圾运输消纳违法违规行为综合整治力度。

  对取得行政许可资质的444家渣土运输企业、4163台达标车辆信息在我委外网公示,其中完成定期评估109家;行业协会发布第一批建筑垃圾运输绿色车队15家,车331辆。

16

建成运行6项垃圾处理设施,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回收利用,生活垃圾资源化率达到57%,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7%以上。

1.建成运行6项垃圾处理设施(含阿苏卫垃圾焚烧厂);

2.鲁家山餐厨垃圾处理厂完成总工程量的70%,残渣暂存场完成45%

3.小武基垃圾转运站投运,停车场主体完工;

4.每个区至少有1个街道、每个街道至少有1个社区完成“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

5.重点镇全部实现垃圾规范化处理。

  1.阿苏卫、通州、怀柔、顺义二期4座焚烧设施及丰台区餐厨垃圾处理厂、通州区有机质资源生态处理站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2.鲁家山餐厨垃圾处理厂正在进行地基基础施工;鲁家山灰渣填埋场完成总工程量的40%

  3.小武基垃圾转运站全密闭改造项目已完成工程量85%;停车场正在开展场地平整工作。

  4.组织各区市政市容委初步完成了今年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的建设名单上报,市城市管理委正在开展示范片区信息普查,摸清底数。

  5.本市重点镇已实现了垃圾规范化处理。

17

2017年底前,全市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站、餐厨垃圾处置厂等的渗滤液处理全面达标;加快建设完善渗滤液处理设施在线监测系统,实时监测其排水量和排水水质。

1.每季度对渗沥液处理指标进行检测。


2.加快建设完善渗滤液处理设施在线监测系统,实时监测其排水量和排水水质。

  1.安定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扩容项目及董村综合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项目现已进入设施调试运行阶段。

  2.按照市环保、水务部门工作要求,配合建设完善渗滤液处理设施在线监测系统。

  3.委托北京市环卫科研所对在运行的垃圾处理设施的渗沥液进行检测。

18

全市范围内禁止新增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对已有非正规垃圾填埋场进行治理;完成非正规废品回收点整治。

1.及时查处全市范围内新增非正规垃圾填埋场;

2.对已有非正规垃圾填埋场进行治理;

3.完成非正规废品回收点整治。

  1.全市无新增非正规垃圾填埋场。

2.历史形成的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治理工作已基本完成,2017年对剩余的1处非正规垃圾填埋场进行治理,目前治理进度已完成近90%

  3.各区结合背街小巷治理等相关工作,对辖区内的非正规废品回收点进行有效整治。

19

推广燃气安全辅助设备和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装置,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制定燃气安全辅助设备的技术要求;

2.组织市燃气协会推荐符合要求的供货企业名单及设备型号目录。

  编制了《北京市燃气灶具、安全辅助设备产品推荐目录》与《北京市淘汰不合格燃气灶具、安装燃气安全辅助设备相关产品选型技术要求》,并反馈市安委会办公室。

20

继续大力压减燃煤,完成700个村煤改清洁能源,实现城六区和南部平原地区基本“无煤化”,实施4000蒸吨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

完成200个村的煤改清洁能源、燃煤供暖锅炉清洁能源改造配套燃气管线建设。

组织市燃气集团加快推进农村煤改清洁能源、燃煤供暖锅炉清洁能源改造配套燃气管线工程实施。目前,工程开工率已达28%

21

积极协调国家有关部门,落实年度及采暖季用气需求;加快燃气管网设施建设实现南部四区平原地区管道天然气“镇镇通”。

1.落实年度及采暖季用气需求;                          2.完成6个镇的管道天然气“镇镇通”。

1.市燃气集团正在与中石油商议2017年度天然气购销合同的签订。

2.推进“镇镇通”工程的实施,已取得前期工作函和设计方案规划审查意见函等手续,完成施工招标的项目已陆续进场施工。

22

研究制定锅炉改液化天然气或压缩天然气相关支持政策。

8月底前,提出将液化天然气或压缩天然气纳入区域锅炉房供热燃料补贴的标准测算方法,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我委会同市财政局对液化天然气和压缩天然气的补贴政策进行了深入研究,基本达成了初步共识,已起草相关政策文件的初稿。

23

协调推进燃气领域重点工程。

1.延庆门站及CNG加气母站开工建设;

2.西六环中段天然气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23%

3.配合市重大项目办推进陕京四线全面开工建设。

1.市燃气集团正在办理施工登记函,同步对场地开展地面基础处理。

2.西六环中段天然气管线程完成2.6公里。

3.配合市重大办协调督促相关区、中石油推进工程建设,完成了61.5公里管线焊接。

24

更新改造100个老旧小区供热管网。

完成更新改造100个老旧小区供热管网。

  28个改造项目已经进场施工,通州区16个项目已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即将启动施工。

25

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完成平原地区10蒸吨及以下居民供热燃煤锅炉清洁改造,采暖季前通气并具备点火试运行条件。

  积极推进平原地区10蒸吨及以下、建成区35蒸吨及以下的居民供热燃煤锅炉清洁改造,共涉及85个项目、3033蒸吨。门头沟、房山、昌平、大兴4区的24个项目已完成燃煤锅炉的拆除;房山、昌平2区共9个项目的燃煤锅炉正在拆除中,共涉及2055蒸吨。

26

燃气锅炉低氮改造。

将低氮改造等节能减排任务列为对供热单位的考核内容,推动改造工作的开展。

  要求各区结合供热补贴改革,将低氮改造列入对供热单位考核范围。

27

协调推进供热领域重点工程。

涿州-房山供热工程输热主干线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60%

  征地拆迁工作已完成总量的85%,土建施工工作已全面开展,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

28

加强煤炭质量监管严控燃煤使用反弹。

1.7月份完成工商注册煤炭企业摸底调查,提交摸底情况报告;

2.10月完成优质煤供应企业现场考核,在采暖季对优质煤产品质量进行抽查监测。

  完成了煤炭企业基础台帐的摸底调查,制定优质煤供应企业考核办法,拟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进行调查。

29

采暖季结束后,华能北京热电厂燃煤机组停机备用。进一步加大外调电力度,燃气电厂在满足城市用电、民生供热、应急调峰需要和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落实压减发电量方案。

1.3月底前实现华能一期燃煤机组关停备用;

2.压减本地燃气电厂发电量。

  1.华能北京热电厂燃煤机组于318日完成停机备用,本市电厂结束了燃煤发电历史。

  2.制定了年度电量压减临时方案,即:压减电量40.35亿千瓦时。截止626日,累计压减本地发电量14.94亿千瓦时,完成年度压减计划的37.35%

30

协调推进电力领域重点工程。

1.北京东特高压-通州500千伏送出工程(北京段)开工建设;


2.张北可再生能源柔性直流电网示范工程开工建设。

  1.取得了项目可研评审意见、稳评意见,完成北京市支持性文件办理。

  2.落实建设用地指标及用地预审初审意见,全面完成北京市支持性文件办理工作。

31

新建3000个公用充电桩,进一步满足新能源汽车用户充电需求。

新建3000个公用充电桩。

  全市建成170个公共充电站点、1600余个公共充电设施。

32

牵头开展压减燃煤工作。

1.制定完成2017年压煤工作方案;
2.
组织各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压减30%,全市燃煤消费量压减至700万吨以内。

  1.37日,我委以“市压减燃煤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北京市2017年压减燃煤和清洁能源建设工作计划》。

  2.组织各区政府、市属相关职能部门及相关企业单位认真抓好华能燃煤机组停备、金隅水泥窑停产及煤改清洁能源等具体任务的落实。

33

建立完善热电气常态化联调联供机制,确保城市运行平稳有序。

8月底前制定完成热电气联调联供工作规则。

  年初供暖季期间,召开调度会对热、电、气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及时处理解决。供暖结束后,先后对供热重点单位进行走访,对难点问题进行协调调度,拟与热电气联合调度涉及的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后制定工作规则。

34

搭建“北京市市级消除地下管线自身结构性隐患工程计划项目库”信息系统,制定配套管理办法。

搭建“北京市市级消除地下管线自身结构性隐患工程计划项目库”信息系统,制定配套管理办法。

  1.优化“北京市市级消除地下管线自身结构性隐患工程计划项目库”信息系统。已基本搭建完成,正在进行功能优化。

  2.完成《北京市市级消除地下管线自身结构性隐患工程计划项目库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起草。

  3.完成对《北京市市级消除地下管线自身结构性隐患工程计划项目库管理办法》等文件的征求意见,汇总后印发实施。

35

制定完成并上报《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

6月底前制定完成并上报市政府。

  《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已于630日上报市政府审定。

36

协调推进地下综合管廊重点工程建设。

1.新机场高速公路地下综合管廊开工建设;

2.轨道交通3号线(东坝中路)地下综合管廊完成40米初支;

3.轨道交通7号线东延(万盛南街)地下综合管廊完成400米管廊;

4.轨道交通8号线三期(王府井)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完成800米初支。

  1.新机场高速公路地下综合管廊正在办理施工登记意见书。

2.轨道交通3号线(东坝中路)地下综合管廊项目东坝中街站2处竖井正在施工。

3.轨道交通7号线东延(万盛南街)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已完成小马庄站围护桩施工,正在进行高楼金站围护桩施工。

4.轨道交通8号线三期(王府井)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已完成500米初支。

37

制定完成并上报《北京市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的实施意见》。

10月底前制定完成并上报市政府。

  制定了《北京市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实施意见(初稿)》并征求了相关部门的修改意见,拟于近期进行汇总后上报市政府。

38

开展北京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外部检测及高后果区识别和风险评价。

形成石油天然气管道高后果区识别的重要影像数据采集清单;完成陕京一线、琉永支线、陕京二线、永京支线的高后果区识别、风险评价及双高管段的外检测。

  编写完成《北京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外部检测及高后果区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方案,明确了管道外部检测、高后果区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的具体内容、实现目标、技术路线等内容。

39

做好城市管理领域的行业安全监管。

1.6月底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综合考核任务分解表,分解安全生产任务;

2.12月底,修订完成《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

  1.68日印发了《北京城市管理学会关于印发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的通知》(京管函〔2017315号)

  2.73日,委党组会听取了《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提出了修改意见,待《规定》调整完善后上委主任办公会审定。

40

承担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1.及时妥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2.协调路政、交管等部门保障管线即发性隐患消除顺利实施。

  截至6月下旬,我委牵头,现场处置城市公共设施突发事件15起,向路政、交管等部门发放应急抢修工程配合单131份。

41

制定城市地下管线防汛专项分指挥部2017年工作方案,组织各成员单位落实防汛任务。

9月底,全系统各单位安全度汛。

  我委牵头“地下管线防汛专项分指挥部”向各成员单位进行工作部署,印发部署相关工作的通知;完成对612处隐患的整改;举办了防汛工作培训班。

42

协助配合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研究制定分区域差别化非居民用电气热价格政策。

协助配合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研究制定分区域差别化非居民用电气热价格政策。

  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做好价格调整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