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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委2017年度绩效任务

日期:2017-05-22

序号

年度任务

任务目标

1

  加快城市管理与服务标准化建设,拟定相关地方标准和规范,并组织监督实施。

  修订《管道燃气用户巡检技术规程》、《供热管网改造技术规程》等7项地方标准。

2

  做好党的十九大、“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的服务保障与环境保障工作,抓好重点区域、重点道路的环境整治和景观提升。

  1.完成高峰论坛、十九大环境保障各及城市运行保障各项任务;2.22条重点道路达标完成规划设计并启动开工;3.44处区域项目年底前达到20处开工。

3

  制定2017年度环境建设综合检查方案,定期开展检查,年度组织首都环境建设考核评价。

  印发年度环境建设综合检查方案,开展12次月检查,年度组织首都环境建设考核评价。

4

  推进城市管理、社会服务、社会治安、城管综合执法等多网融合。

  编制并印发“城市管理动态”,宣传促进各区多网融合工作。

5

  做好城市运行保障的监测。

  每日向市政府报送城市运行监测数据。

6

  开展全市违规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清理整治。

  全年整治违规户外广告不少于1300块。

7

  编制完成城市副中心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设置标准。

  12月底前编制完成。

8

  开展城市公共空间设施治理,扩大公服设施“二维码”管理范围。

  公服设施二维码覆盖本市300条大街。

9

  完成城六区100条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

  完成城六区100条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

10

  持续推进城区架空线入地。

  1.完成100公里通信架空线入地;2.完成100条支路胡同架空线规范梳理。

11

  组织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一期工程夜景照明工程建设。

  12月底前,完成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一期工程的楼体景观照明工程建设工作。

12

  提升改造长安街彩虹门及二环路8座立交桥景观照明。

  12月底前,完成二环路8座立交桥与长安街彩虹门景观照明提升改造项目招标。

13

  加强道路清扫保洁,新工艺作业覆盖率提高至88%以上;落实道路分级清扫保洁要求,实现重点道路每日机械冲洗不少于2次;中心城区和远郊区建成区的次干路及以上道路每日实施再生水冲洗,正常作业条件下,日再生水使用量达到2.5万立方米。

  1.全市新工艺作业覆盖率达到88%以上;2.重点道路每日机械冲洗不少于2次;3.全市再生水日使用量提高到2.5万立方米以上;4.加强河道两侧和城市排水系统周边的清扫,严控生活垃圾进入河道和城市排水系统。

14

  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环卫车辆应用范围。

  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环卫车辆占比达到50%

15

  落实《北京市建筑垃圾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大建筑垃圾运输消纳违法违规行为综合整治力度。

  完成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和车辆定期评估,发布4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黑名单,发布2批建筑垃圾运输绿色车队名单,进一步加大建筑垃圾运输消纳违法违规行为综合整治力度。

16

  建成运行6项垃圾处理设施,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回收利用,生活垃圾资源化率达到57%,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7%以上。

  1.建成运行6项垃圾处理设施(含阿苏卫垃圾焚烧厂);2.鲁家山餐厨垃圾处理厂完成总工程量的70%,残渣暂存场完成45%3.小武基垃圾转运站投运,停车场主体完工;4.每个区至少有1个街道、每个街道至少有1个社区完成“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5.重点镇全部实现垃圾规范化处理。

17

  2017年底前,全市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站、餐厨垃圾处置厂等的渗滤液处理全面达标;加快建设完善渗滤液处理设施在线监测系统,实时监测其排水量和排水水质。

  1.每季度对渗沥液处理指标进行检测。2.加快建设完善渗滤液处理设施在线监测系统,实时监测其排水量和排水水质。

18

  全市范围内禁止新增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对已有非正规垃圾填埋场进行治理;完成非正规废品回收点整治。

  1.及时查处全市范围内新增非正规垃圾填埋场;2.对已有非正规垃圾填埋场进行治理;3.完成非正规废品回收点整治。

19

  推广燃气安全辅助设备和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装置,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制定燃气安全辅助设备的技术要求;2.组织市燃气协会推荐符合要求的供货企业名单及设备型号目录。

20

  继续大力压减燃煤,完成700个村煤改清洁能源,实现城六区和南部平原地区基本“无煤化”,实施4000蒸吨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

  完成200个村的煤改清洁能源、燃煤供暖锅炉清洁能源改造配套燃气管线建设。

21

  积极协调国家有关部门,落实年度及采暖季用气需求;加快燃气管网设施建设实现南部四区平原地区管道天然气“镇镇通”。

  1.落实年度及采暖季用气需求。2.完成6个镇的管道天然气“镇镇通”。

22

  研究制定锅炉改液化天然气或压缩天然气相关支持政策。

  8月底前,提出将液化天然气或压缩天然气纳入区域锅炉房供热燃料补贴的标准测算方法,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23

  协调推进燃气领域重点工程。

  1.延庆门站及CNG加气母站开工建设;2.西六环中段天然气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23%3.配合市重大项目办推进陕京四线全面开工建设。

24

  更新改造100个老旧小区供热管网。

  完成更新改造100个老旧小区供热管网。

25

  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完成平原地区10蒸吨及以下居民供热燃煤锅炉清洁改造,采暖季前通气并具备点火试运行条件。

26

  燃气锅炉低氮改造。

  将低氮改造等节能减排任务列为对供热单位的考核内容,推动改造工作的开展。

27

  协调推进供热领域重点工程。

  涿州-房山供热工程输热主干线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60%

28

  加强煤炭质量监管严控燃煤使用反弹。

  1.7月份完成工商注册煤炭企业摸底调查,提交摸底情况报告;2.10月完成优质煤供应企业现场考核,在采暖季对优质煤产品质量进行抽查监测。

29

  采暖季结束后,华能北京热电厂燃煤机组停机备用。进一步加大外调电力度,燃气电厂在满足城市用电、民生供热、应急调峰需要和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落实压减发电量方案。

  1.3月底前实现华能一期燃煤机组关停备用;2.压减本地燃气电厂发电量。

30

  协调推进电力领域重点工程。

  1.北京东特高压-通州500千伏送出工程(北京段)开工建设;2.张北可再生能源柔性直流电网示范工程开工建设。

31

  新建3000个公用充电桩,进一步满足新能源汽车用户充电需求。

  新建3000个公用充电桩。

32

  牵头开展压减燃煤工作。

  1.制定完成2017年压煤工作方案;2.组织各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压减30%,全市燃煤消费量压减至700万吨以内。

33

  建立完善热电气常态化联调联供机制,确保城市运行平稳有序。

  8月底前制定完成热电气联调联供工作规则。

34

  搭建“北京市市级消除地下管线自身结构性隐患工程计划项目库”信息系统,制定配套管理办法。

  搭建“北京市市级消除地下管线自身结构性隐患工程计划项目库”信息系统,制定配套管理办法。

35

  制定完成并上报《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

  6月底前制定完成并上报市政府。

36

  协调推进地下综合管廊重点工程建设。

  1.新机场高速公路地下综合管廊开工建设。2.轨道交通3号线(东坝中路)地下综合管廊完成40米初支。3.轨道交通7号线东延(万盛南街)地下综合管廊完成400米管廊。4.轨道交通8号线三期(王府井)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完成800米初支。

37

  制定完成并上报《北京市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的实施意见》。

  10月底前制定完成并上报市政府。

38

  开展北京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外部检测及高后果区识别和风险评价。

  形成石油天然气管道高后果区识别的重要影像数据采集清单;完成陕京一线、琉永支线、陕京二线、永京支线的高后果区识别、风险评价及双高管段的外检测。

39

  做好城市管理领域的行业安全监管。

  1.6月底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综合考核任务分解表,分解安全生产任务;2.12月底,修订完成《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

40

  承担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1.及时妥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2.协调路政、交管等部门保障管线即发性隐患消除顺利实施。

41

  制定城市地下管线防汛专项分指挥部2017年工作方案,组织各成员单位落实防汛任务。

  9月底,全系统各单位安全度汛。

42

  协助配合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研究制定分区域差别化非居民用电气热价格政策。

  协助配合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研究制定分区域差别化非居民用电气热价格政策。

43

  其他市政府重点工作及协办事项。

  按时完成市领导批示等交办事项。

44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1.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面梳理、精简、规范本部门权力清单职权事项,调整取消各类“奇葩”证明,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2.创新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要求,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开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3.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完成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工作,推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45

  做好国务院督查、国家审计署审计、市委巡视组巡视、市政府督查、上年度绩效考评反馈等问题整改。

  落实相关整改措施。

46

  本年度的建议提案办理。(137项)

  1.按规范要求办理建议提案,确保办理合法合规;2.按期完成建议提案办理,不断提高办理效率;3.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有效沟通,稳步提升办理质量。

47

  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按规定报送政务信息。

48

  做好市政府绩效管理专项考评工作。

  按照市政府绩效办要求,及时完成年度绩效考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