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解读——关于《北京市供热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的解读
为进一步加强供热行业生产安全,落实各级安全管理责任,预防供热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本市的供热服务保障找工作,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的长效管理机制,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切实增强供热行业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我办组织制定了《北京市供热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
一、背景
为加强和规范本市供热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和《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66号)等精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供热行业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行"市级指导、属地管理、单位主责"的原则,由我办研究制定《北京市供热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适用于本市供热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办法》明确了本市供热行业各级部门的责任分工和考核办法。
《办法》提出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挂账、整改、销账的具体工作流程,以及重大隐患的上报和处理原则,并统一了供热行业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样式。
三、实施标准的措施
1. 各区供热主管部门和各供热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66号)和《办法》相关内容,有序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2. 各区应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列入量化考核当中,形成长效机制。
3. 供热单位应按照《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66号)和《办法》中的各项要求,结合供热行业特点及本单位实际情况,对生产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全面落实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