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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市城市管理委召开2017年本市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及标语宣传品规范提质工作新闻发布会

日期:2017-04-17

  4月13日,市城市管理委会同市委宣传部宣传处、市城管执法局召开“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及标语宣传品规范提质工作新闻发布会”。赵功委员主持发布会,谢国民委员对规范提质工作做出具体要求。发布会后,市城市管理委组织记者赴东城景山东街、朝阳神路街采访。新华社、北京电视台、北京日报、人民网等十余家媒体参加报道
  一、工作现状
  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及标语宣传品规范设置管理是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设置品质高低对城市容貌影响较大。目前,我市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及标语宣传品主要存在乱设多设、体量过大,品质不高、大红大绿,维护不到位、破损变色,违规设立、破坏景观等情形。从区域来说,主要大街、重点地区的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及标语宣传品较为规范,但在城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郊区部分道路的违规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及标语宣传品设立无序、常附着商业宣传。
  为改变当前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及标语宣传品设置“多、乱、低”的问题,结合2017年我市重大活动,市城市管理委研究制订了“规范提质工作方案”,提高首都市容环境水平。
  二、工作原则
  --严控增量:除商业地块外,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原则上不规划新增户外广告点位;新建建筑物楼顶上方原则上不设牌匾标识。城市副中心、大兴新机场等新建区域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应统筹规划、高标准设计、精细组织实施。
  --优化存量:按照“总量不增”和“增一减一”的原则,优化调整户外广告点位,注重既有建筑物牌匾标识与周边环境的协调美观,严格执行“一店一招”标准,禁止“一店多招”、“异地设置”。
  --规范提质:依据设置规划,结合疏解整治促提升、环境整治提升等专项任务,加大户外广告、牌匾标识的规范提质力度,凡不符合规范标准的一律整改或拆除。
  --严格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及标语宣传品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严格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户外广告设置9项禁止规定、牌匾标识设置5项禁止规定、标语宣传品设置4项禁止规定。主要包括:
  三、工作安排
  今年“规范提质”工作分为3个阶段实施。
  (一)集中治理阶段(2017年3月-4月):重点做好长安街及延长线、二环路、三环路、四环路、五环路、广渠路二期(东四环路至东六环路)、阜石路、莲石路、首都机场路、首都机场二通道、京通快速路、德贤路等城市道路、高速公路,党政机关、风景名胜区、首都机场、火车站等重点地区,尤其是重大活动保障路线和核心保障区域违规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及标语宣传品的规范治理。凡市级上账的违规户外广告、牌匾标识点位要及时组织拆除;凡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及标语宣传品的要限期组织拆除;凡不符合规范标准的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要及时组织整改,确保市容景观优美。
  (二)规范提质阶段(2017年5月-9月) :巩固集中治理工作成果,扩大规范治理范围,对全市支路、街巷胡同的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及标语宣传品进行规范提质,统筹考虑区域风格、景观要求和历史文化特色,进行整体设计,统一实施。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规范提质工作纳入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重要内容,同部署、同实施、同验收。加强顶层设计,编制完成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区域控制性规划,于9月30日前报送市城市管理委。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7年5月、11月):5月份,市城市管理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集中治理检查验收,检查结果纳入首都环境建设半年考评。11月份,市城市管理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规范提质检查验收,检查结果纳入首都环境建设全年考评。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组织。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及标语宣传品的规范提质是首都环境建设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体现首都形象,提高城市品质的重要工作。各部门、各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纳入年度重点任务,结合“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环境保障要求,详细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台账,明确时限,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市城市管理委是本市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及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的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指导监督。各部门要主动履职,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各区和地区管委会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组织街乡(镇)、社区(村)做好规范提质工作,督促各设施权属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及时清理拆除自有用地上设立或所属设施附着的违规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及标语宣传品,确保规范提质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指导,强化执法。在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及标语宣传品规范提质工作开展过程中,各部门、各区、各单位要及时组织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市城市管理委要加强督促、指导和检查,对完成好的进行表扬,对完成不好的要通报批评。城管、工商等各级执法部门要依据职责,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对约谈整改无效的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要依法处罚、曝光,并纳入本市企业(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四)加强宣传,引导舆论。充分利用广播、电台、报刊、网络、媒体等宣传手段,传播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及标语宣传品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宣传规范提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社会和市民群众通过96310、12319热线等途径,参与和支持规范提质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