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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下管线自身结构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管理规定提前出台

日期:2015-09-30

  研究出台《城市地下管线自身结构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管理规定》是一项市级重点改革任务。市市政市容委积极贯彻落实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工作职责分工和建立地下管网综合管理体制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对城市地下管线自身结构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和探索,会同市交通委路政局联合印发了《北京市城市地下管线自身结构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管理规定》(京政容发〔2015〕27号),提前完成2015年改革目标任务。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各地下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地下管线的监管责任,确立了“预防为主”的理念,按照确保地下管线从起始到终端全过程安全的要求,结合各行业特点和实际工作需求,建立了地下管线隐患排查的工作制度,为科学、规范开展城市地下管线自身结构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