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管理学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函
各区政府,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北京市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按照《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和《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要求,我委组织编制了《北京市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本规划在系统总结过去几年环境卫生事业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以北京市环境卫生事业发展需求为核心,逐步完善环境卫生管理体系,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和综合管理水平,为进一步提高首都城市管理能力奠定基础。
请各区政府、市政府各相关单位、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此函。
北京城市管理学会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