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管理学会关于印发公共服务事项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财综〔2016〕10号)和《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京财综〔2016〕708号)等文件精神,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规范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在公共服务领域的推进和落实,结合我委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北京城市管理学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经市财政局审核,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城市管理学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