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政策法规-首都之窗

新时代下的学前教育-普惠性幼儿园的出现

什么是“普惠性幼儿园”?

  “普惠性幼儿园”是一个新生概念,它至少包括三个类型的幼儿园:一是公办幼儿园;二是集体或单位举办的公办性质幼儿园;三是提供普惠性服务的民办幼儿园。


“普惠性幼儿园”具有哪些特征?

  一是达到市教委规定办园基本标准;

  二是面向社会大众招生;

  三是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接受政府指导价。

  因此普惠性幼儿园一定是公益的、有质量的幼儿园,其收费将不高于同类公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


申报普惠性幼儿园需要达到哪些条件?

 申报普惠园认定需达到两个条件:

  1.登记性质为非营利性。

  2.在北京市幼儿园办园质量督导评估中评价结果获得C类及以上。

  在本办法出台前已认定为普惠性幼儿园的,在参与新办法评估前维持原有认定。

  新开办的幼儿园,自招生开始,可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其条件基础和管理情况,暂定办园质量临时类别,临时类别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临时类别有效期为一年。


北京市对普惠性幼儿园的监督管理提出哪些要求?

  (一)加强日常监管。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运用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做好普惠性幼儿园的数据统计与运行监管工作;要在日常工作中按月开展对普惠性幼儿园安全、质量方面的常态化督查,实现动态监管。

  (二)加强督导评估。市区两级教育督导部门将普惠性幼儿园纳入督导评估体系,定期对普惠性幼儿园的办园质量开展督导评估。区级责任督学要对普惠性幼儿园、社区办园点、幼儿班进行经常性督导。

  (三)加强财务管理。普惠性幼儿园要建立健全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制度,定期公开经费收支情况,依法接受政府财务审计。区教育行政和财政部门要健全普惠性幼儿园的资产财务监管机制,提高奖补资金使用效益,对幼儿园弄虚作假、骗取、挪用补助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取消该园享受财政补助资格,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加强社会监督。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普惠性幼儿园名单、财政扶持经费及收费情况等,并开通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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