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全监管局公布2017年6月以来重点行政处罚案件

日期:2017-09-19 14:58    来源: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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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以来,本市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积极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全力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现将2017年6月以来本市重点行政处罚情况公布如下,请全市各单位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持续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市安全监管局更多行政处罚内容,请登陆官方网站http://www.bjsafety.gov.cn/,点击“政务公开”-“行政处罚”进行查询。

  市民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安全监管局举报电话12350。

序号

责任单位名称

重大事故隐患问题、严重违法行为

处罚时间

处罚情况

1

北京市美丹食品有限公司

未按照规定在棕榈油罐等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017年6月1日

罚款1万元

2

北京金星鸭业有限公司金星分公司

未按规定在污水处理站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017年6月1日

罚款1万元

3

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修分公司车身保修厂

气瓶间内,乙炔瓶与氧气瓶混合贮存;未及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

2017年6月2日

罚款10万元

4

北京国瑞兴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未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2017年6月12日

警告,罚款0.49万元

5

北京超市发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超市发甘家口店

生产经营场所一处安全出口未保持畅通

2017年6月 15日

罚款0.5万元

6

北京燕山新世纪工贸有限公司

未按照规定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危害项目;订立劳动合同时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未按照规定组织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从业人员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件已过期未复审

2017年6月28日

警告,罚款18万元

7

北京鄂尔多斯大酒店有限公司

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2017年6月29日

罚款2万元

8

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

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2017年6月29日

警告,罚款15万元

9

北京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混凝土分公司

未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因素;订立劳动合同时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2017年6月29日

警告,罚款33万元

10

北京物美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建兴家园店

未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电工)档案

2017年6月30日

警告,罚款0.49万元

11

北京汇林印务有限公司

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017年7月6日

罚款1万元

12

北京燕昌石化制品有限公司

在停产时,未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将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处置方案报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017年8月18日

罚款0.5万元

13

北京城建五维建设有限公司

未为井下作业人员提供安全绳、安全带;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绳、安全带在地下有限空间进行切割热力管道作业

2017年7月25日

罚款1.2万元

14

北京住总国际温泉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未按照规定为有限空间(配电室电缆井)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未教育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与使用

2017年8月21日

罚款1万元

15

北京东方之彩印刷有限公司

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如实记录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2017年8月29日

罚款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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