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
市公安局
涉及办理人群:
非京籍人员保安
取消证明名称:
公安机关开具的申请人、投资人、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及师资人员没有故意犯罪记录证明
证明取消后办理方式:
行业系统内部核查办理
来源:
《关于北京市公布第四批取消证明和保留证明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
公布时间:
2019-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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