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侨办:
为落实党和政府对归侨子女、华侨在京子女、归侨学生的照顾政策,市政府侨办定于2018年11月1日至11月20日为本市参加2019年高考的归侨子女、华侨在京子女、归侨学生办理身份确认书。请各区侨办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现场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B区9、10号市政府侨办窗口。
咨询电话:89150061
二、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侨办窗口”提交《归侨子女、华侨在京子女、归侨学生报考大专院校身份确认书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市政府侨办审核通过后,为申请人出具《归侨子女、华侨在京子女、归侨学生报考大专院校身份确认书》。
三、提交材料
(一)归侨子女(不含孙子女)身份确认
1.考生父(母)亲的《北京市归国华侨证》、《户口簿》;
2.考生父(母)亲与考生有效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出生证明、经我市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或归侨档案所在单位(司、局级)统战(组织、人事)部门核定的归侨与考生亲属关系证明;
3.考生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未办理《北京市归国华侨证》的考生父母,请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工作规定>的通知》(京侨发〔2016〕29号)的要求提交证明归侨身份的材料。
(二)华侨子女(不含孙子女)身份确认
1.考生父(母)亲的华侨身份证明材料;
2.考生父(母)亲与考生有效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出生证明、经我驻外使(领)馆或我市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公证;
3.考生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华侨身份证明材料请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办理华侨身份证明工作规则>的通知》(京侨发〔2016〕28号)的要求提交。
(三)归侨学生身份确认
提供归侨学生本人的《北京市归国华侨证》、《户口簿》、《身份证》。
未办理《北京市归国华侨证》的考生,请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工作规定>的通知》(京侨发〔2016〕29号)的要求提交证明归侨身份的材料。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身份确认
1.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归侨学生需提交具有参加北京市2019年高等职业学校资格的相关证明;
2.相关身份证明材料按本通知的要求提交。
本通知由市政府侨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