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关于优化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变更审批事项的公告

关于优化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变更审批事项的公告

【 字体显示: 】 【 打印 】     时间:2018-10-30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文件精神和全市相关工作要求,我局进一步优化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变更审批事项,具体改革措施如下:
      一、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和变更法定审批时限由30日压缩为20日。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中介机构审核时间不计算在内。
      二、精简审批材料。企业无须提供营业执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材料,由我局在线获取核验。
      三、融资担保公司可在我局官网“办事大厅”栏目中查看融资担保公司审批和变更事项流程、所需材料及办理进度等。
      特此公告。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

2018年10月29日


关于优化融资担保公司设立、变更审批事项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