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财经二〔2019〕521号
市属一级预算单位:
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规则》有关要求,为做好市级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工作,现将2019年市级基本建设资金用款计划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2019年使用市级基本建设资金的项目单位(含代建单位),应填报基建资金用款计划。
二、填报内容及说明
项目单位接到市发展改革委编制的2019年政府投资计划项目表后,按照项目进展程度及投资计划编制《2019年市级基本建设资金用款计划表》(用款计划表的填报口径详见附件),编写项目情况分析说明。市属企业还应按照投资计划报送用款申请。
项目情况分析说明包括:工程概况及资金构成,截至2018年底项目进度、资金到位及支出情况,结余结转资金情况,2019年预计项目进度和完成支出、资金支出计划和方向等。
三、报送时间
各单位应认真填写有关情况和数据,经主管单位审核确认后,在用款前10个工作日报送市财政局。
四、填报要求
(一)项目单位在填报用款计划后,如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变化,单位应重新填报《2019年市级基本建设资金用款计划表》,并将变化原因及时报市财政局。
(二)各单位应及时、准确填报相关表格并编制情况分析说明,在加盖主管单位公章后报市财政局经建二处。
(三)各单位应按照基建资金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基建项目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附件:北京市2019年市级基本建设资金用款计划表
北京市财政局
2019年3月25日
(联系人:黄美玲;联系电话:5559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