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财资产〔2019〕765号
市级各单位、各区财政局:
为规范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现将《财政部关于修订<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19〕12号)转发给你们。请市级各单位、各区财政局按照通知要求加强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工作。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进行反馈。
附件:《财政部关于修订<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19〕12号)
北京市财政局
2019年4月27日
(联系人:刘妍;联系电话:55591990)